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金城 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及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 定,对金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募集资金2018年度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57号)核准,山东金城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00.00万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18.6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576,6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2,577,93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34,022,070.00元,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于 2011年6月17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 行费用5,954,035.25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8,068,034.75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1] 第3-0033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2018年度,募集资金支出共计57,631,850.61元(含手续费),其中:1、募集资 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999,365.71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2、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合计55,631,004.90元;3、账户管理手续费等支出1,480.00元。截止2018 年12月31日,首次募集资金余额为3,015,985.98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 1 3,015,985.98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账户 所属公司 所属项目 开户银行 账户 期末金额 性质 山东金城生物 200 吨/年谷胱甘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活期 药业有限公司 15-225101040022951 3,015,966.78 肽原料药项目 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 存款 山东金城生物 200 吨/年谷胱甘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活期 1603004129248221857 19.20 药业有限公司 肽原料药项目 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 存款 合 计 3,015,985.98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金城医药制定了《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 使用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 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金城医药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根据前述法规的要求的规定,与开户银 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各 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806.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63.04 55,509.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638.7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5%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目可 是否已 募集资 截至期 截至期 累计投入 本年度 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 变更项 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末承诺 末累计 金额与承 本年度实现 投入金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否发生 项目 目(含部 投资总 总额 投入金 投入金 诺投入金 的效益 额 (4)= 期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 额(1) 额(2) 额的差额 (2)/(1) 化 (3)=(2)-(1) 1、3,000 吨/年 AE-活性酯新工 否 7,900.96 7,900.96 7,900.96 7,653.83 -247.13 96.87 2011 年 12 月 14,954.48 是 否 艺产业化项目 2、800 吨/年头孢克肟侧链酸 否 7,742.38 7,742.38 7,742.38 7,757.66 15.28 100.20 2012 年 12 月 13,676.85 是 否 活性酯产业化项目 3、500 吨/年呋喃铵盐产业化 是 4,159.42 是 项目 4、500 吨/年呋喃铵盐产业化 否 4,159.42 4,159.42 4,823.99 4,823.99 664.57 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50 吨/年 7-AVCA 产业化项 是 6,479.31 是 目 从 2013 年 8 月起 6、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 陆续部分转固 否 6,479.31 6,479.31 199.94 4,153.51 -2,325.80 88.44 否 否 项目(注) 使用 2017 年 9 月建设完成 3 7、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 230.17 3,275.85 3,275.85 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282.07 26,282.07 26,282.07 5,254.10 27,664.84 1,382.77 超募资金投向 1、偿还银行贷款 4,400.00 4,400.00 4,400.00 4,4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976.04 5,976.04 508.94 7,774.14 1,798.1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建设多功能综合车间项目 否 2,508.00 2,508.00 2,508.00 2,029.88 -478.12 80.94 2013 年 4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从 2013-8 起陆续 4、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 部分转固使用 否 13,640.69 13,640.69 13,640.69 88.44 9,031.33 否 否 项目(注) 2017 年 9 月建设 完成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6,908.00 26,524.73 26,524.73 508.94 27,844.71 1,319.98 总计 33,190.07 52,806.80 52,806.80 5,763.04 55,509.55 2,702.75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项目配套设施等尚未完工以及部分工程款项尚未支付所致。201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年 8 月开始,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生产车间部分生产设施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投产后公司根据市 场需求情况调节生产负荷。2017 年 9 月此项目全部建设完成。 1、2012 年 7 月 27 日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 50 吨/年 7-AVCA 产业化募投项目转投 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的议案:50 吨/年 7-AVCA 产业化项目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 目之一,预计总投资 6,479.31 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 5,922.34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556.97 万元。但是该项目因 行业政策、市场等原因未实际投资建设。公司经充分研究论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今后发展需要,决定将原先承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诺投资于 50 吨/年 7-AVCA 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 6,479.31 万元转投 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并由子公司山 东金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 2、2018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500 吨/年呋喃铵盐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将募集资金 4,823.99 万元(含利息)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1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投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1 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的 10,223.44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1、3,000 吨/年 AE-活性酯新工艺产业化项目于 2014 年 12 月底予以工程决算及支付相关款项完毕,募集资金结余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金额(不含利息)247.13 万元,结余原因为主要是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前提下,加强对项目的费用控制、监 4 督和管理,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在不影响项目整体功能前提下,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并对通过优化 项目设计,减少项目建设成本。 2、800 吨/年头孢克肟侧链酸活性酯产业化项目已完成投产,2015 年 5 月份公司将专户中剩余款项 21,772.72 元, 转入日常经营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子公司山东金城柯瑞化学有限公司将专户中剩余款项 67.48 元,以 上资金已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已经全部建设完成。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11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4,4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6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已执行完毕; 2、201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使用超 募资金 2,508.00 万元,建设多功能综合车间项目。 3、2012 年 7 月 27 日,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 200 吨/年谷胱甘肽 原料药项目》的议案:由子公司山东金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预计项目总投 资为 20,120 万元,其中 6,479.31 万元由原先承诺投资于 50 吨/年 7-AVCA 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转投,剩余资金 13,640.69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 4、2015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将 3,000 吨/年 AE-活性酯新工艺产业化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5、800 吨/年头孢克肟侧链酸活性酯产业化项目已完成投产,2015 年 5 月份公司将专户中剩余款项 21,772.72 元, 转入日常经营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子公司山东金城柯瑞化学有限公司将专户中剩余款项 67.48 元,转 入日常经营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2015 年 6 月 16 日,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5 年 7 月 31 日转出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共 63,902,191.79 元。 7、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2017 年 10 月,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项目结余资金及利息共计 30,456,838.37 元。 8、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经结项的多功能车间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7 月 5 日已执行完毕,将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5,089,384.19 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详见(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针对此项目两笔资金分别设立了监管账户,项目资金先从对超募资金 13,640.69 万元设立的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 淄川支行 1603004129248221857 中进行支出,从 2014 年 12 月份起,从此项目另一监管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 15-225101040022951 开始进行项目款项支付。 5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50 吨/年7-AVCA产业化项目原预计总投资6,479.31 万元,该项目因行业政策、市 场等原因未实际投资建设。2012 年7 月27 日召开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变更50 吨/年7-AVCA 产业化募投项目转投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的议 案,决定将原先承诺投资于50 吨/年7-AVCA 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6,479.31 万元转投 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并由全资子公司山东金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简称“生 物药业”)实施该项目。2012 年7 月27 日,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的议案:由全资子公司生物 药业实施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为20,120 万元,其中6,479.31 万元由原先承诺投资于 50 吨/ 年 7-AVCA 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转投,剩余资金 13,640.69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山东金城生物药业有限 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通过向全资子公司生物药业增资的方式由其实施200 吨/年谷胱 甘肽原料药项目,以20,120 万元(原先募投项目50 吨/年7-AVCA 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 金6,479.31 万元,超募资金13,640.69 万元)对生物药业增资,其中5,000 万元增加注册 资本,15,12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生物药业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 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200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已经全部建设完成,2017年10月份, 子公司山东金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转入日常经营账户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原来设立的银行专户仍继续存在使用,用于支付此项目需后续支付工程施 工方的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 6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划 投资进度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变更后的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目 投入金额 金额(2)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总额 (1) (3)=(2)/(1) 效益 生重大变化 50 吨 / 年 从 2013-8 起陆续部 200 吨 / 年 谷 胱 7-AVCA 产 20,120.00 20,120.00 199.94 17,794.20 88.44 分转固使用 2017 年 9,031.33 否 否 甘肽原料药 业化项目 9 月建设完成 合 计 20,120.00 20,120.00 199.94 17,794.20 88.44 9,031.33 2012 年 7 月 27 日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 50 吨/年 7-AVCA 产业化募投项目转投 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的议案:50 吨/年 7-AVCA 产业化项目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项目之一,预计总投资 6,479.31 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 5,922.34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556.97 万元。 但是该项目因行业政策、市场等原因未实际投资建设。公司经充分研究论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今后发展需要,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决定将原先承诺投资于 50 吨/年 7-AVCA 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 6,479.31 万元转投 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 项目,并由全资子公司山东金城钟化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 2012 年 7 月 27 日,公司 201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 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的议案:由全资子公司山东 金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为 20,120 万元,其中 6,479.31 万 元由原先承诺投资于 50 吨/年 7-AVCA 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转投,剩余资金 13,640.69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 项目投入未达进度主要原因为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前提下,加强对项目的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严格控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在不影响项目整体功能前提下,优化项目设计,减少项目建设支出。该项目已于 2017 年 9 月全部建设完成。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7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2018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 超募资金使用(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在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金城医药《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山东金城医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 3-00033号),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2018年,保荐代表人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金城 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金城医药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 资金使用原始凭证、董事会与监事会决议、金城医药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 持文件等资料,并与金城医药的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金城医药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 资产、借予他人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金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资金2018年度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金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2018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鹏 __________ 徐国振 __________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