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周建平)2019-03-29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周建平
本人作为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2018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
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各项会
议,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重大事项推进
情况,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及公司
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8年1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提供担保、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3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2017年度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5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关于参与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与关联方等共同出资设
立有限合伙企业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6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回购公司股份预案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5、2018年8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关于2018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
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10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
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和公司的战
略决策提出建议,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
了实地现场考察、沟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18年度经营情况和对外投资
活动等重大事项及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结合自身专业与公司发展阶段,提出了
与公司发展相关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医药政策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
2.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对新
修订的相关规则认真研读学习,尤其是与企业相关的医药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18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18年度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2018年度本人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一直以来
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特此报告,谢谢!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建平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