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1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 函〔2021〕第 12 号),现将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一、金城泰尔业绩承诺期 2015-2018 年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702.44 万元、7,493.01 万元、18,846.58 万元、10,800.34 万元,2019 年仅实现净 利润 2,811.84 万元、2020 年预计业绩出现亏损,均较业绩承诺期大幅下滑。请你 公司结合金城泰尔经营情况、行业政策等说明承诺期业绩的真实性及承诺期结束 后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 【回复】 (一)金城泰尔承诺期业绩真实性情况说明 1、业绩承诺期业绩完成情况 金城泰尔 2015-2018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收入 扣非后净利润 2015 年 42,376.88 9,423.45 32,953.43 33,328.81 15,702.44 2016 年 58,164.31 17,461.20 40,703.11 26,493.91 7,493.01 1 2017 年 99,412.79 23,888.83 75,523.97 46,957.49 18,846.58 2018 年 107,337.62 20,759.83 86,577.79 38,590.98 10,800.34 合计 52,842.37 2、业绩承诺期业绩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对金城泰尔 2015-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大信 2015-2018 年分别出具了大信审字【2016】第 3-00623 号、大信审字【2017】 第 3-00528 号、大信审字【2018】第 3-00068 号、大信审字【2019】第 3-00080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北京金城泰尔制 药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认为专项说明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金城泰尔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2019 年 3 月 28 日大信 出具大信专审字[2019]第 3-00034 号《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报告》, 确认金城泰尔业绩承诺期 2015-2018 年分别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15,702.44 万元、 7,493.01 万元、18,846.58 万元、10,800.34 万元,累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52,842.37 万元。 金城泰尔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应予实现的承诺扣非 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600 万元(含本数)、7,100 万元(含本数)、18,720 万元 (含本数)和 22,464 万元(含本数),累计应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 63,884.00 万元。2015-2018 年金城泰尔实际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后净利润为 52,842.37 万元,累计完成率为 82.72%,未完成业绩承诺。 3、交易对手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根据经审计的承诺期业绩完成情况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之约定“若标的公司在承诺期间内截至任一会计年度当期累积的实际净利润未能达 到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 2.4 条的约定在该年度当期专项 审计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补偿义务方(书面通知应包含当 年的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总额=(截至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累积 实际净利润)× 1.5 倍”,金城泰尔原股东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165,624,450 2 元。 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向金城泰尔原股东达孜星翼远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达孜创投”)发出《关于业绩承诺补偿的通知函》,要求其收 到本通知后及时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达孜创投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31 日、2019 年 7 月 4 日向公司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 91,253,270.17 元、 46,228,596.58 元、28,142,583.25 元。公司已全额收到达孜创投支付的业绩承诺 补偿款现金共计 165,624,450 元,达孜创投已履行完毕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二)承诺期结束后金城泰尔业绩下滑的情况说明 1、主要经营数据对比 金城泰尔 2017-2020 年利润表主要指标对比: 单位:万元 2017-2020 年财务数据 增减幅度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6,957.49 38,590.98 33,498.25 30,816.51 -17.82% -13.20% -8.01% 销售费用 4,709.20 9,565.76 15,817.77 19,461.34 103.13% 65.36% 23.03% 净利润 18,820.86 11,053.83 2,811.84 -4,613.08 -41.27% -74.56% -264.06%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金城泰尔 2018 年度业绩同比 2017 年度业绩已出现下滑趋 势。2019-2020 年金城泰尔利润下滑主要是受收入减少和销售费用增加以及新产品 销售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 2、金城泰尔利润下滑影响因素分析 (1)医药政策变化以及 2020 年新冠疫情的影响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继出台了一系医药政策,深化医 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国家医药改革的持续推进以及医药政策的不断出台,对公司药 3 品的销售产生了不利影响。根据艾美仕药品数据库显示,2018-2019 年国内市场硝 呋太尔、匹多莫德等产品的销售额整体出现下滑趋势,金城泰尔产品销售收入也出 现同比下降。2020 年出现的新冠疫情又给金城泰尔的产品销售带来较大冲击,主 要产品销售额明显下降。具体影响如下: A、金城泰尔产品以妇科处方药为主,疫情期间物流不畅、医疗机构接诊量下 降,患者用药量减少,影响金城泰尔产品销售。 B、受医药政策及 2018 年“匹多莫德事件”影响,金城泰尔匹多莫德销量持续 下降,收入未达预期。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匹多莫德分散片临床试验的入组工作 进展缓慢,影响临床试验进程,从而影响匹多莫德分散片临床推广及市场预期。 C、普罗雌烯系列产品批件转移及 GMP 认证工作因受疫情影响进展缓慢,进而 影响产品的上市及整体销售计划的推进。 D、金城泰尔降压产品比索洛尔因尚未通过一致性评价,各省、市按照国家药 品集采指导原则,纷纷清退未过评产品中标或挂网资格(包括比索洛尔),影响比 索洛尔收入的增长。 E、金城泰尔蒙脱石散虽已于 2019 年 12 月份一致性评价过评,但晚于国家集 采,致使市场份额基本已被国家带量采购覆盖。各省、市陆续按集采结果采购,影 响蒙脱石散的市场拓展,至今未实现销售,收入未达预期,未来推广及销售也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 (2)资源整合及营销管理未达预期的影响。 2018 年起金城泰尔开始逐步调整各地区的营销模式,减少流通环节,由销售 人员直接对接各区域销售终端。为统一品牌、统一销售、整合资源,2019 年公司 对金城泰尔的销售渠道和团队进行了整合,统一到集团现有的销售平台上。在销售 渠道和团队的整合中公司面临着销售团队经验不足等问题,销售体制和销售队伍还 在逐步完善中,影响金城泰尔部分地区产品销量下滑,收入未达预期。 (3)打造妇科品牌战略,不断加大品牌和学术推广力度,销售费用持续增长。 为扩大市场规模,逐步做大做强以生殖道健康管理为基础的“朗依妇科”全生 命周期产品为核心的产品管线,实现打造“朗依”系列女性全生命周期产品,全方 4 位呵护女性健康战略的落地;同时,基于部分产品市场份额下滑的现状,为维持产 品的竞争力,保持现有产品的市场份额,金城泰尔持续加大了品牌建设、市场开发、 宣传及学术推广等方面的投入,品牌服务费、市场开发费、推广费等费用同比增加。 市场投入效果需要时间的验证,中短期内难以带来收入的快速增长。 二、请对比最近三年金城泰尔商誉减值计提情况,说明以前年度是否足额计 提了商誉减值准备,本次集中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是否存在通过计提 大额商誉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回复】 (一) 金城泰尔以前年度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 誉减值》有关商誉减值的处理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 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1、2017 年商誉减值测试结果说明 2017 年金城泰尔实现营业收入 46,957.4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 18,846.58 万元。2015-2017 年金城泰尔三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为 42,042.03 万元,完成了前三年的业绩承诺,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101.50%。 2017 年末公司在充分考虑了金城泰尔承担商誉资产组的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历 史数据、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的基础上,对金城泰尔进行商誉减值 测试,未发现减值迹象,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2018-2019 年商誉减值测试结果说明 2018 年受医药行业政策调整的影响,特别是两票制政策下对销售渠道的调整, 金城泰尔需要消化存量库存,致使销量下降。2018 年金城泰尔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10,800.34 万元,2015-2018 年累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52,842.37 万元,低于累计 承诺扣非后净利润 63,884.00 万元,出现减值迹象。 2019 年,医药行业政策调整继续深化,受公司内部管理结构调整和销售模式 转变的持续影响,金城泰尔实现净利润 2,811.84 万元,较 2018 年净利润 11,053.83 5 万元大幅下降,出现明显的减值迹象。 2018 年、2019 年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民信”)对 2017 年收购金城泰尔产生的商誉进 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系根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对资 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预测期内各业务收 入增长率、毛利率、营业费用增长率、折现率等,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 展的预测确定相关关键假设。2018 和 2019 年中京民信分别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19) 第 154 号、京信评报字(2020)第 097 号减值测试报告,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收购 金城泰尔产生的商誉发生减值,公司 2018 和 2019 年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 12,169.92 万元、28,938.20 万元。 综上所述,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相关要求,对金城泰尔未来经营情况进 行了全面分析预测,聘请了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对商誉进行 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18 年和 2019 年计提的商誉减 值准备是公司基于以前年度时点的行业环境和经营情况做出的对未来经营业绩的 预测判断,公司以前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是充分、准确的。 (二)2020 年金城泰尔商誉减值测试情况说明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医药政策、公司资源整合及营销管理未达预期等因素的 叠加影响,金城泰尔收入下滑,利润未达预期,出现亏损。 国家医疗改革的快速推进,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医保目录调整等一系列政 策的进一步实施,对金城泰尔现有产品的销售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产品销售的增幅 受到一定限制。同时,金城泰尔原有激素类等拟盘活产品在短期内无法快速上量形 成规模效应,部分产品未来推广及销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另外,公司管理层对在 研项目进行了评估,终止了部分风险较大,回报存在不确定性的研发和一致性评价 项目。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收购金城泰尔时确认的商誉出现了明显的减值迹象。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 相关规定,2020 年年末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了商誉减值的测试工作。经公 6 司初步测算结果显示商誉减值金额为 73,302.66 万元。 2020 年年末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工作时,公司对金城泰尔未来的经营 情况进了全面分析、预测,充分考虑了承担商誉资产组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政策、 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商誉资产组的构成、测算方法与以前年度保 持一致。公司在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采用的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等相关 规定,以前年度已足额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2020 年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金额是 恰当合理的,不存在通过计提大额减值准备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形。 由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尚未审计,相关预测数据及参数尚待最终确定, 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变动。公司 2020 年商誉减值准备的最终 计提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年报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三、请补充说明本次商誉减值的测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方法、参数选 取及依据、具体测试过程等,并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以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 【回复】 本次商誉减值的测试情况如下: (一)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政策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 计入减值损失。 资产组可回收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 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处置费 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 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指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 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 的金额确定的价值。 7 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 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 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 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 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金城泰尔资产组本次商誉减值计提测试情况说明 1、资产组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中,金城泰尔含商誉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确定方法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确定。 2、减值测试过程的关键假设 (1)假定评估基准日后金城泰尔的经营活动可以持续下去,在未来可预测的 时间内该主体的经营活动不会中止或终止;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金城泰尔被评估资产组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 宏观经济形势,以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假设与金城泰尔被评估资产组相关的税收政策、信贷政策不发生重大变 化,税率、汇率、利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率基本稳定;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金城泰尔被评估资产组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 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金城泰尔被评估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 流出为平均流出; (6)假设金城泰尔被评估资产组拥有的各项经营资质未来到期后可以顺利延 期。 3、金城泰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的关键参数 预测期 项目 稳定期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收入 14.19% 28.57% 22.22% 14.55% 12.70% 0.00% 增长率 折现率 12.40% 12.40% 12.40% 12.40% 12.40% 12.40% (1)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依据如下 8 产品销售收入=销售数量×销售平均单价 对于产品销售收入,主要按以下步骤和思路进行预测: A、以前四年的实际收益为基础,并参考公司管理层批准的金城泰尔未来五年 的经营发展规划; B、查明金城泰尔历史收益情况偏高偏低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预测未来年 度中的增长变化; C、考虑国家目前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的宏观背景、市场需求及变化趋势; D、预计 2025 年后金城泰尔经营进入稳定发展期,收入保持前一年的水平维持 不变; (2)折现率的预测依据 折现率是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以资产组税后现金流按税 后折现率折现的现值和等于资产组税前现金流按税前折现率折现的现值和为基础, 通过迭代的方式求出税前折现率。 计算公式:WACC 税后=Ke×E/(D+E)+ Kd×D/(D+E)×(1-T) 不同时期国家宏观政策、国家及地区的宏观经济状况、行业状况不同,相应的 资金成本、经营风险、通货膨胀、经济周期、投资者的风险态度等这些影响折现率 的因素不同。本次减值测试暂用 2019 年减值测试采用的折现率 12.40%。 4、商誉减值损失的测算过程 A、金城泰尔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过程 单位:万元 营业 营业 利润 预计经营现 预计未来现金 年份 折现率 收入 成本 总额 金净流量 流量折现值 2021 年 35,000.00 6,125.00 -6,525.00 -10,986.95 12.40% -10,363.34 2022 年 45,000.00 7,875.00 -2,230.00 -7,638.11 12.40% -6,409.94 2023 年 55,000.00 9,900.00 5,060.00 4,055.92 12.40% 3,028.33 9 2024 年 63,000.00 11,655.00 9,469.00 9,482.96 12.40% 6,299.46 2025 年 71,000.00 13,490.00 14,026.00 13,830.21 12.40% 8,173.99 2026 年及以 71,000.00 13,490.00 14,026.00 18,630.21 12.40% 88,819.71 后年度 房屋和土地 2026 年及以 12.40% -1,500.00 后资本支出 的现值 合计 88,048.21 B、金城泰尔商誉减值的测算过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金额 1 商誉账面金额 114,410.77 2 金城泰尔不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 88,064.44 3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3=1+2) 202,475.21 4 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 88,048.21 5 减值金额(5=3-4) 114,427.00 6 商誉减值金额(6=1) 114,410.77 7 商誉已减值金额 41,108.11 8 2020 年商誉减值金额(5=6-7) 73,302.66 9 其他资产减值金额(9=5-6) 16.23 备注: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 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 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金城素智资产组本次商誉减值计提测试情况说明 10 1、金城素智 2018-2020 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经审计) 2019 年(经审计) 2020 年(未经审计) 收入 318.59 272.96 146.26 净利润 -1,517.36 -2,932.93 -1,913.15 从上表可以看出金城素智近几年收入较低,处于亏损状态,无法使用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城素智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本次商誉减值测试金 城素智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根据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测算。 2、金城素智主要产品情况 序号 药品名称 批准文号 1 辅酶 Q10 胶囊 国药准字 H19999121 2 复方木香铝镁片 国药准字 H31023012 3 牡蛎碳酸钙咀嚼片 国药准字 H31023013 4 牡蛎碳酸钙颗粒 国药准字 H31023104 5 头孢克洛分散片 国药准字 H19991435 6 头孢氨苄胶囊 国药准字 H31021620 7 盐酸环丙沙星片 国药准字 H31020411 8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国药准字 H31021621 9 依托红霉素片 国药准字 H31020412 10 头孢羟氨苄胶囊 国药准字 H20184062 3、金城素智现有产品销售情况 金城素智各产品自 2016 年具备上市条件,由于之前金城素智尚未参与各省市 11 的药品招投标工作,并且药品市场销售中断时间已近 5 年,市场启动缓冲期较长; 2017 年通过产品筛选,复方木香铝镁片、头孢克洛分散片为主打品种进行市场推 广;2018 年复方木香铝镁片及头孢克洛分散片已在多个省完成中标。近年来因医 药政策变化及市场竞争影响,金城素智主要产品的销售未达预期。 4、2020 年金城素智资产组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收购金城素智的初始成本为 5,030 万元,确认商誉 870.29 万元。2020 年 金城素智收入 146.26 万元,亏损 1,913.15 万元,近几年金城素智收入持续受到医 药政策及市场竞争影响,原有产品销售收入未达预期,新产品投放缓慢,处于亏损 状态。另外,为降低经营风险,2020 年公司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根据金城素智 未来发展战略、市场、行业政策情况,终止了部分风险大,回报存在不确定性的研 发和一致性评价项目。预计金城素智未来几年仍无法扭亏为盈,公司收购金城素智 时确认的商誉出现了明显的减值迹象。 2020 年年末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金城素智开展了商誉减值的测试工作。经公 司初步测算结果显示商誉减值金额为 870.29 万元。减值测试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商誉账面金额 870.29 2 金城素智不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 15,346.53 3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3=1+2) 16,216.82 4 预计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 15,346.53 5 减值金额(5=3-4) 870.29 6 商誉减值金额 870.29 7 商誉以前年度减值金额 8 2020 年商誉减值金额(8=6-7) 870.29 12 综上所述,本次商誉减值的测算过程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进行。减值测试 过程中对相关关键指标的估计、判断,充分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影响, 并结合金城泰尔和金城素智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规划、经营计划、所面临的市 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潜力,进行测算,并经过综合分析确定的,商誉资产组 的构成、测算方法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确保公司本次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相 对准确、合理。商誉减值准备最终计提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 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四、你公司股价 1 月 12 日涨幅较大,请说明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并核查你公司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 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未来 3 个月内是 否存在减持计划,如有,请予以披露。 【回复】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核 查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淄博金城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鸿富、赵叶 青先生征询及其进行的自查,近 1 个月内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且未来 3 个月无减持计划。 经向公司董事张学波先生、李家全先生、郑庚修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崔希 礼先生、杨修亮先生、傅苗青先生、朱晓刚先生、孙瑞梅女士征询及其进行的自查, 近 1 个月内前述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且未来 3 个 月无减持计划。 经向公司董事段继东先生、刘新刚先生,独立董事龚兆龙先生、王新宇先生、 蔡启孝先生以及公司监事李清业先生、孟凡卿先生、刘静女士征询及其进行的自查, 前述人员未持有金城医药股票,近 1 个月内前述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且未来 3 个月无减持计划。 13 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金城医药股票的情况,且未来 3 个 月无减持计划,也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况。 2、持股 5%以上股东核查情况 经公司向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核查,其确认 本身以及其管理的其他基金在近一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未来三个月 内拟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金城医药总股本的 1%,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公司向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圣基 金”)核查,其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的情况。锦圣基金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 月 12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 注 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376,800 股 。未来三个月内,锦圣基金将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 锦圣基金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 月 12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4,376,800 股,其中:2020 年 12 月 17 日,锦圣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2,170,000 股; 2020 年 12 月 18 日-2021 年 1 月 12 日期间,锦圣基金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206,800 股,尚未达到公司总股本 的 1%。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0-136),披露锦圣基金在 2020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期间减持公司股票超过 1%的情况。 公司认真核查了 2021 年 1 月 12 日以及近期的有关工作,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市场传闻、热点概念 等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 化。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