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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城医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2021-02-23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城医药

股票代码:3002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41 号 17 层 1706 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20 年 07 月 17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或“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       指       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方                       指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金城医药、上市公司、公司     指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锦圣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金城医药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41 号 17 层 170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仇思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06659908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经营期限:2014 年 8 月 5 日至 2024 年 8 月 4 日
    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2.485%
                  德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9.637%
          上海祥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51%
          上海盟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0.5%
          达孜东方高圣秋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12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41 号 17 层 1706 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仇思念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北京                  否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基金到期清算的要求,减持持有的金城

医药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的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如有相关情况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

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98,493,778 股金城医药股票, 占公
司总股本的 25.34%。除此之外,未直接持有、委托持有、信托持有或以其他任
何方式持有金城医药的股份或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 70,643,77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8.18%。(说明:本公告中除涉及协议内容外,其他计算相关股份数量、
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截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4,480,751
股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变动前持股情况                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占总股本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的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的比例
                                           比例(%)
                                                                        (%)
北京锦
圣投资   无限售条件
                          98,493,778   25.34            70,643,778   18.18
中心(有 股份
限合伙)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大宗交易

    2020 年 5 月 20 日、6 月 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无限

售流通股份 500,000 股、7,350,0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1.89%。具

体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8,493,778       25.34    90,643,778    23.32
北京锦圣
             其中:
投资中心                    98,493,778         25.34    90,643,778    23.32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合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8
  伙)


    (二)协议转让

    1、2020 年 7 月 1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

方式卖出无限售流通股份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具体情况如

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北京锦圣    合计持有股份    90,643,778    23.32    70,643,778     18.18

投资中心   其中:
                          90,643,778      23.32    70,643,778     18.18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合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伙)


    2、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7月16日,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与北京锦圣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圣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000,000股,持股比例5.11%。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方: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二)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及股份性质

  受让方是“睿亿投资攀山六期大宗交易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攀山六期
基金”)的管理人,“攀山六期基金”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锦圣基金持有的
金城医药2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11%。

  (三)转让价格



                                    9
    双方同意,转让价格按照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进
行确定,即协议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3.82元。据此,双方确认本次转让
交易价款共计人民币67,640万元(“转让价款”)。

(四)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股票转让合同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城医药股份90,643,77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3.32%;所持有金城医药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金城医药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曾通过大宗交易卖出 7,850,000
股金城医药股票,具体如下:
      交易日期           卖出数量(股)        卖出价格区间(元/股)

  2020 年 5 月 20 日          500,000                  20.45

  2020 年 6 月 8 日          7,350,000                 25.03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仇思念

                             签署日期:2020 年 7 月 17 日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协议转让《股份转让协议》。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双山
上市公司名称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路1号



股票简称         金城医药                            股票代码         300233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41 号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层 1706 室
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98,493,778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25.34%




                                                14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70,643,778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数量:27,850,000 股
比例
                  变动比例:7.17%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会继续增持金城医药股份。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否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
否需取得批准




                                              15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仇思念

                                          签署日期:2020 年 07 月 17 日




                                     16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仇思念

                                       签署日期:2020 年 07 月 17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