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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城医药: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43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

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上

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灵活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

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的发展,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同时,随

着汇率市场化改革的加速推进,汇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不确定性愈发

明显。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开

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降低公司持续面临的汇率波动风

险。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是紧密相关的,能进一步提高公

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市场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

务稳健性。

    二、外汇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业务品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业务、外汇掉

期业务、互换业务、含期权性质的外汇交易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等。
    (二)业务期限

    业务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

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相关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审批日常外汇交易业务方案及相关业务合同,并在

上述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五)业务交易对方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合法经营资质

的金融机构。

    三、外汇业务的准备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的交易品种、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和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控制、

信息披露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参与交易的业务人员已充分理解外汇交易业

务的特点及风险,公司亦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

人员的素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开展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同时公司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

理程序。

    四、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

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

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

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

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销售、采购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销售订单

和未来预计的订单情况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

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已操作的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所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均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远期外汇交易

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报告制度及风

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的外汇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

匹配。公司已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

和坏账。

    3、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远期外汇交易必须基于收款及

付款计划,严格按照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

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

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公允价值的分析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操作当日完成时即进入公司的风险监测范围,如果选择

远期结售汇,即可基本确定到期收益,不存在公允价值变动;如果是利率掉期、 外

汇掉期交易和外汇期权交易等,会存在着一定的公允价值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应

的公允价值变动公式来计算其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和核算处理。

    八、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规

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

降低公司未来偿债风险,同时,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

确了具体的操作规程,可以规范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九、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

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就开展外汇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相关

管理制度。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适

时开展相关外汇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

务发展需求,开展远期外汇业务。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