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城医药:关于子公司获得注射用头孢唑林钠一致性评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2021-09-02  

                        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83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注射用头孢唑林钠一致性评价
                       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广东金
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金素”)的通知,金城金素收到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注射用头孢唑林钠(CYBH2150844
国、CYBH2150845 国)一致性评价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射用头孢唑林钠的基本情况

    头孢唑林钠(Cefazolin Sodium)是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适用于治
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
感染,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于 1973 年以 BRAND-NAME:ANCEF 安斯夫 、KEFZOL
(ACS DOBFAR SPA)在美国注册上市。注射用头孢唑林钠对葡萄球菌包括产 β
内酰胺霉菌株、链球菌、大肠杆菌和奇异变形杆菌引起的感染有效,临床上广泛
用于预防手术感染,尤其是预防胆道手术、整形外科、心脏和妇科外科手术感染。

    二、受理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产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受理号:CYHB2150844 国(2.0g)、CYHB2150845 国(1.5g)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一致性评价申请: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补充申
请事项:1.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相关技术指导原则中属于重大变更的事项;
1.7 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1.9 增加规格;5.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规定需要审批的其
他事项。
    剂型:注射剂
    申请人: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
    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金城金素注射用头孢唑林钠(1.5g、2.0g)被国家药监局受理,标志着该产
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了审评审批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其后续相关工作,如
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将有益于提升其市场竞争力。药品一致性评价审评工作流程
有一定的时间周期,审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