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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城医药: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22-03-16  

                        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3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2021 年年度
 业绩预告补充公告》,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盈利
 14,000 万元–17,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盈利 10,500 万元
 –14,500 万元。

   (三)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本会计年度
                                                                    是否进行
     项目                                                上年同期
                                                                      修正
                    原预计              最新预计
 归属于上市公                                      亏 损 :
                盈利:14,000 万 盈利:9,000 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                                      48,884.48           是
                元—17,000 万元 11,500 万元
       润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                                      亏 损 :
                盈利:10,500 万 盈利:6,500 万元—
 损益后的净利                                      50,115.34           是
                元—14,500 万元 9,500 万元
       润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本次业
绩预告修正原因是公司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方面
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泰尔”)收到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五分局下发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 以
下简称“《通知书》”),要求金城泰尔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按要求完成匹多莫德
分散片(国药准字 H20060718)上市后临床有效性试验,并向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提
交补充申请且获受理。

    2018 年 3 月 20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匹
多莫德制剂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管函〔2018〕32 号),要求匹多莫德制
剂生产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 3 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近两年受疫情影响,研究受试者入组缓慢,匹多莫德临床有效性试验进度低于预期,
未能于规定时间上报,截至目前该临床有效性试验仍在进行中。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通知书》要求的整改内容以及该《通知书》对匹多莫德产品
销售的影响进行了审慎评估,认为存在减值风险,需补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从而影
响公司 2021 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损失、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财
务指标,预计将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00 万元左右。
    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最终数据将
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内容为准。由于上述影响发生在资产负债表
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的规定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2、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在 2,000-2,500 万元之间。

    3、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
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判断,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