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开尔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8-060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9 月 26 日上午 10 时,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或专人送达方式提交公司全体
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6 人(邢翰学、吴剑鸣、邢翰科、王泽霞、茅铭晨、赵虹),
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王泽霞、茅铭晨、赵虹)。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翰学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议,鉴于郑根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俞邦定先生(简历附后)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议,鉴于郑根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邢翰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
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
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18-06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向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18-06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周五)下午 14:00 在浙江省杭州市
滨江区东信大道 69 号中恒大厦 14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3)。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简历

    1、董事候选人

    俞邦定,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
毕业于重庆市轻工业职工大学搪瓷工艺专业。曾在杭州搪瓷厂从事搪瓷工艺技术
的控制研究,任工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主任科员和技术主管等。2006 年 2
月-2010 年 3 月,担任公司研究开发中心副主任兼生产部经理、生产计划部经理;
2010 年 3 月至今,担任合肥开尔(公司全资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俞邦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总经理

    邢翰学,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工学学
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国家建设部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4-2008 年)、第 21 届国际搪瓷大会副主席,建设部“建筑装饰用搪瓷钢板”
行业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金华市第六届政协委员会委员;曾获中国轻工业联合
会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二等奖、第八届金华市青年科技奖、
金华市十大优秀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第五届科技新浙商科技小巨人奖;曾
获中国上市公司创业领袖人物、2015 年浙江省双创之星、2016 年金华市劳动模
范等荣誉称号。现任中国搪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硅酸盐学会搪瓷分会副理
事长;2003 年 4 月公司成立至 2010 年 6 月,任公司监事;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 年 6 月至今任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邢翰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96,583,647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3.36%,与吴剑鸣女士、邢翰科先生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邢
翰学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3、副总经理

    周向华,男,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家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浙江三和控股集团人力资源经理及子公司人事行政部
长、营业部长;浙江金华日普电动车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14 年 4 月至今,任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管理、人力资源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向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