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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尔新材: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18-11-19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8-076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1 月 16 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开尔新材”)与山东瀚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江环保”)在山东省
济南市签订了《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深度治理 3#4#烧结机烟气超低
排放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4,500 万元(含税)。

    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

    2、本合同存在因公司原因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公司承担违约
的风险。

    3、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瀚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M5XPH8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瀚遒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2 号楼 20 层 2001C 室

    成立时间:2018 年 07 月 17 日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环保设备及配件的开发、销售、安装
及技术服务;环境治理服务;清洁能源技术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没有发生业务往来。

    开尔新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山东瀚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瀚江环保是美国戈尔 Gore 在山东冶金行业的代理商,主营戈尔除尘滤袋及
DeNOx 滤袋的销售和安装,同时承接冶金行业脱硫脱硝总包业务。瀚江环保以
美国戈尔 DeNOx 滤袋产品为核心,开发出全新的一体化装置,同时实现烟气中
SO2、NOx、粉尘、二噁英的超低排放。作为本合同工程的发包人,瀚江环保资
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合同名称: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深度治理 3#4#烧结机烟气超低
排放工程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山东瀚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深度治理 3#4#烧结机烟气超低
排放工程

    工程内容:甲方以总承包的方式与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签订《山东莱
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深度治理 3#4#烧结机烟气超低排放工程总承包》合同,
承建全球首套脱硫脱硝脱二噁英除尘一体化装置。将本工程除项目工艺路线制定、
脱硫反应器设计、DeNOx 滤袋的供货安装及排放指标保证外的其余部分委托乙
方以总承包方式承担本工程中其他全部建设内容,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
期、资金全面负责。

    工程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厂内

    工程承包范围:乙方负责从设计、合同设备采购及供应、材料采购及供应、
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不含土建采购与施工)、机械、人工至竣工验收完毕的全
过程总承包,并承担质量保证至合同规定质保期结束止。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设计
及设备供货及安装、竣工验收等至工程质保期结束的全部总承包工作。

    3、工期

    3.1 项目土建由乙方负责设计、甲方负责采购及施工,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按照各节点提供土建施工图,甲方土建施工进度满足项目总进度计划要求。

    3.2 本项目完工工期:全部土建交付后 4 个月具备试运条件,若因甲方原因
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合同金额及付款

    合同含税总金额:145,000,000 元整(大写:壹亿肆仟伍佰万元整)。

    工程付款采用分阶段支付方式,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及性能考核验收款
根据合同规定支付,留合同总额的 10%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
起一年。工程预付款采用电汇支付,其他采用一年期电子银行承兑支付。

    5、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
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本合同双方责任义务完成时终止。

    6、其他

    合同条款中已对工程质量标准、双方权利及义务、技术服务、工程验收、合
同变更与终止、违约责任和合同纠纷的处理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承建全球首套脱硫脱硝脱二噁英除尘一体化装置,是公司响应国家
“超低排放”、“烟羽消白”等政策,凭借多年深耕节能环保行业的丰富经验及研
发技术储备,在钢铁行业烟气污染治理领域实现的环保工程建设新突破。

    未来钢铁、水泥、陶瓷等非电行业将迎来新一轮更高要求的“超低排放”改
造及“烟羽消白”工程建设。公司将综合各方优势资源,充分践行新型功能性搪
瓷(珐琅)材料“需求创造性”和“功能多样化”的优异特性,全力实现核心技
术的创新与突破,力争获得更多市场份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4,500 万元,不含税金额为 12,720.15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6.01%,公司预计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18 年及未来年
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
业务亦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瀚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的《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深度治理 3#4#烧结机烟气超低排放工
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