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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2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2019 年 3 月 22 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
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本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1、本次调整后的股份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王泽霞   茅铭晨    赵虹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