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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尔新材: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虹)2019-04-26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一
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
发展。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2016 年 7 月 28 日,经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正式上任。

    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共计 13 次,股东大会 5 次。本人作为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第三届第十六次至第二十八次等 13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3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席会议
赵虹       独立董事        13           13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5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席会议
赵虹       独立董事         5            3        0        2       是

                                    1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因个人工作原因,缺席 2017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是在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基础上作出的慎重决定,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议符合法定程
序,合法有效,因此,在认真审阅及独立判断的基础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类型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1    2018 年 3 月 23 日                                            同意
                          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    2018 年 4 月 23 日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情况
                          及 2018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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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3    2018 年 8 月 24 日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2018 年 9 月 26 日                                               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5    2018 年 11 月 8 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同意


6    2018 年 12 月 19 日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7    2018 年 12 月 29 日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               同意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序                                                                    意见
       发表意见时间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事项
号                                                                    类型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2018 年 4 月 17 日                                            同意
                          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2    2018 年 12 月 18 日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
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
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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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规定的工作范围行使职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
会决策参考。本人按照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
责:

    (一)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听取了高级管理人
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计划进行了审
核与提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二)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拟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

    (三)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
行业发展状况,就公司的治理结构、发展规划、行业布局等方面提出意见与建议,
对公司的重大投资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及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公司及时落实整改方案。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
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
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4
    (三)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
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
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本人在 2018 年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公司在 2018 年度对于独立
董事的工作给予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2019 年,本人将继
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
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虹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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