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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尔新材: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19-09-10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9-09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涉及公司新产品“锅炉智慧燃烧系统”,技术具有突破性,预计

将对公司节能环保板块业务及火电行业节煤减排产生较大积极影响;

    2、本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存在因
公司原因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合同履行存在
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019 年 9 月 9 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
尔新材”)收到公司与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虹物资”)签
订的《台二发电风粉在线监测与调整改造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
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444 万元(含税)。

    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4910705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志强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 63 号 7 幢 3 楼 3018 室

    成立时间:2003 年 09 月 27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0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09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钢材、有色金属、燃料油(不含成品油)、润滑油、各类建
材、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电子设备、
煤炭(无储存)、酒店配套设施、汽车零配件、商用车的销售,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品),机械设备、汽车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

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咨询),设备
维修。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

          年份            公司收入金额(万元)            占当年总收入比例
         2016 年                             26.29                     0.07%
         2017 年                            237.43                     0.67%
         2018 年                            572.60                     1.98%

    开尔新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天虹物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省属国企中能源产业门类较全、电力装机容量最大的能源企
业,是浙江省委、省政府能源产业发展的主抓手、能源合作的主平台、能源供应
的主渠道、能源安全保障的主力军和环境保护的主战场,天虹物资资信优良,具
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合同名称:台二发电风粉在线监测与调整改造采购合同

    买方: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

    货物的名称:风粉在线监测系统

    货物质保期:质保期 2 年,从试验合格后起算。合同范围内全部阀门、传感

器质保八年。

    3、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含税)为:14,440,000.00 元(大写:壹
仟肆佰肆拾肆万元整)

    付款采用分阶段支付方式,预付款 20%、全部设备到货验收合格款 30%、

试验验收合格款 35%,质保金 15%(自试验验收合格后两年内支付完毕),相
关款项通过银行以电汇、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4、交货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日

    5、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

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起到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且
双方之间已完全解决所有索赔事项并货款两清之日止。

    6、其他

    合同条款中已对供货范围、质量监造及检验、技术服务、违约责任、合同争

议解决、合同变更、暂停和接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技术协议等条款作出了
明确的规定。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风粉在线监测与调整改造工程,采用锅炉智慧燃烧系统,包括两部
分:一次风粉燃烧热动能调整系统及锅炉三维空间燃烧智慧状态调整系统,一次

风粉燃烧热动能调整系统对每路管道所输送的煤粉的速度、浓度、流量、煤粉热
值、颗粒细度进行检测和控制,在调平一次风粉燃烧热能的前提下,采用锅炉三
维空间燃烧智慧状态调整系统精确调整二次风、燃尽风等配风系统,精确优化整
个炉膛燃烧状态,达到节能降耗及环保的作用。
    经过可行性研究,锅炉智慧燃烧系统预期能使锅炉效率提升 0.457%,降低
综合厂用电率 0.2%,降低煤耗预计超过 1.5 克/千瓦时。根据测算,每台机组应
用该系统后,每年节省耗煤/耗氨/碳排放综合费用超过 600 万元,2-3 年即可回

收投入成本,客户经济效益显著;该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简洁易维护、节能效益
显著,能有效提高机组经济性和降低污染物 NOx 的排放及避免锅炉结焦等问题,
可在浙能集团乃至全国的火电机组上推广应用,市场应用前景可观。

    本项目是公司在火力发电等行业的节能环保(脱硫脱硝、超低排放)领域,
积累多年的技术优势和经验基础后的又一次突破与创新,业务范围进一步延伸拓

展,技术具有突破性。该项目的成功承接及顺利实施将极大提升公司节能环保业
务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地位持续稳固。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444 万元,不含税金额约为 1,277.88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4.41%,公司预计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19 年及未来年
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
业务亦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签订的《台二发电风粉在线监测与调整改造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