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4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志
福先生主持,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
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
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26 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核的《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2018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5,846.19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0.46%;营业利
润为 4,344.22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7.41%;利润总额为 5,206.79 万元,较去年
同期下降 0.5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74.65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0.49%。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报告真实合理。公司编制的《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合法、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746,533.50 元,减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899,598.7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50,655,318.97 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 2017 年度现金
红利 13,257,350.56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2018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为 282,244,903.13 元。
公司董事会决定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考虑到公司 2019 年度重大资金安排计划
和发展规划,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满
足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
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
公司运营及发展。
公司监事会认为: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董
事会提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
明》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
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满足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从而提
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
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
服务水平情况,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
表数据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没有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9 年第一季度报
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程序,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全体监事记名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