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作为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变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次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 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健柏、韩俊梅、廖文义 2021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