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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昊生物: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7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年3月30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名,代表股份总数69,136,005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6.073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所持股份62,479,488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3.563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所持股份6,656,517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5104%。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由副董事长徐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见

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9日发出《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3

月10日发出《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2021年3月26日《关

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30日下午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

时间:2021年3月30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 和下午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3月30日上午9:15至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徐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徐斌先生主持,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名,代表股份总数69,136,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73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所持股份62,479,488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3.563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所持股份6,656,517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5104%。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9,106,0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6%;

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4,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7,179,9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39%;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6%;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5%。

   (二) 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9,106,0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6%;

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4,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7,179,9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39%;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6%;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5%。

   (三) 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9,106,0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6%;

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4,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7,179,9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39%;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6%;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5%。

   (四) 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8,618,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518%;

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491,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06%。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6,692,6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252%;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6%;弃权 491,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142%。

   (五)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095,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

反对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8%;弃权 4,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7,169,4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83%;反对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62%;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5%。
   (六) 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

      明》

    关联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26,3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1330%;反

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99%;弃权 6,972,55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70,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071%。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211,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315%;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6%;弃权 6,972,559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6,470,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079%。

   (七) 审议通过《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095,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

反对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8%;弃权 4,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7,169,4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83%;反对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62%;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5%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106,0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6%;

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4,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7,179,9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39%;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6%;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5%。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095,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

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14,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0%。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7,169,4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83%;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6%;弃权 14,5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1%。

   (十) 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095,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

反对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8%;弃权 4,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7,169,4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83%;反对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62%;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5%。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624,7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820%;

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6,485,25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70,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04%。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698,6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02%;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6%;弃权 6,485,259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6,470,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9491%。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635,2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971%;

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6,474,75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70,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52%。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709,1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59%;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6%;弃权 6,474,759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6,470,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0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晓玲、王颖欣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

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冠昊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