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通知》、《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无其他资金往来情况,也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
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黄健柏、韩俊梅、廖文义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