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俊梅2023-04-20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俊梅女士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韩俊梅,作为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
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在任期内,本人亲自出
席 4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
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
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
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
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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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 出席
本年度召 本人任职期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股东 股东
开董事会 间召开董事
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大会 大会
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席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次数
4 4 4 0 0 否 1 1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对公司报
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做到事前沟通、核查,在详细了解公
司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对会议的相关议题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2 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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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工作
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定
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财务报告等进
行审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2 年 4 月 14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审部工作
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
《2022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
《2022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为公司在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上严格把关、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履行职责。
2022 年 4 月 14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独
立董事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薪酬与
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
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2 年 4 月 14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2022 年度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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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资料,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 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提供财务
资助等重大事项,并认真审议后发表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
五、 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
规范性文件,亦专注于自身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 其他事项
1.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 报告期内,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重大经营决策等
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2023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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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
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广大中小股东带
来满意的回报。
特此报告,请审议。
述职人:韩俊梅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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