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12-023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0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1 年度报告全文》和《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 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披露的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相关内容出现 错误,现对相关内容做更正如下: 一、《关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原公告内容:一、(一)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49 号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主承 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9 元。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7,100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450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5,650 万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 存 入 公 司 开 立 在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包 头 昆 区 支 行 账 号 为 49020154740000884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762.169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87.831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1 年 7 月 1 日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 第 010075 号”验资报告。 现更正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49号文“关于核准包头东宝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万股,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152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每股面 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00元。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 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17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148,878,31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1007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于2011年6月24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明胶4,000吨/年增至6,500吨/年扩建项目和年产1,000吨 可溶性胶原蛋白项目,项目资金需要量分别为103,769,000.00元、80,105,000.00 元,其中明胶4,000吨/年增至6,500吨/年扩建项目全部使用募集资金,年产1,000 吨可溶性胶原蛋白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5,109,310.00元,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 筹资金解决。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原公告内容:一、(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累计利息收 以前 本年使用 募集资 期末余 入扣除手续 年度 置换预先投 直接投入募 本期补充 金净额 额 费净额 使用 入自筹资金 投项目 流动资金 14887.8 69.36 —— 636.34 4366.79 1450 8434.71 3 现更正为:一、(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批准,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5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 超过6个月。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批准,使用总量不超过9,00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于储备募投项目“明胶4,000吨/年增至6,500吨/年扩建项目”主要 原料,付款根据骨料采购合同及付款进度逐笔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用以支 付。截止2011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3、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363,400.00元,其中:明胶4,000吨/年增至 6,500吨/年扩建项目土建工程支出3,508,000.00元、设备购置支出2,531,500.00 元;年产1,000吨可溶性胶原蛋白项目土建工程支出304,800.00元、设备购置支 出19,100.00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金项目情况业经立信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鉴证,并出具立信大华核字[2011]1988号鉴证报告。 4、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与明胶4,000吨/年增至6,500吨/年扩建 项目 相关的募集资 金支出 共发生 36,738,268.56元,包 括机器设备购置 支出 20,368,308.87元,土建工程支出16,369,959.69元。 5、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与年产1,000吨可溶性胶原蛋白项目相 关的募集资金支出共发生6,929,550.00元,包括机器设备购置支出3,890,435.89 元,土建工程支出3,039,114.11元。 6、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0,031,218.56 元。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84,347,091.44 元,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为 21,714.02 元,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部分募集 资 金 80,000,000.00 元 , 以 利 多 多 通 知 存 款 方 式 存 放 的 部 分 募 集 资 金 5,019,017.62 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 693,640.20 元,系募集资金 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三)原公告内容: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 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2010 年 2 月 26 日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 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 理。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 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8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包头昆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金额为 21,714.02 元,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2011 年 12 月 31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专用账户用途 日余额 明胶 4,000 吨/年增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6,500 吨/年扩建项目、 份有限公司包头昆区 49020154740000884 2011 年 7 月 28 日 21,714.02 年产 1,000 吨可溶性胶 支行 原蛋白项目 合 计 21,714.02 2011年12月31日,以定期存单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详细情 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入日期 期限 金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49020167010000079 2011 年 12 月 20 日 3 个月 10,000,000.00 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49020167010000087 2011 年 12 月 20 日 3 个月 10,000,000.00 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49020167010000095 2011 年 12 月 20 日 3 个月 10,000,000.00 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49020167010000062 2011 年 12 月 2 日 3 个月 10,000,000.00 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49020167010000054 2011 年 12 月 2 日 3 个月 10,000,000.00 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49020167010000015 2011 年 9 月 2 日 6 个月 30,000,000.00 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49020167330000078 — — 5,019,017.62 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合 计 85,019,017.62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 现更正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 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 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并经2010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 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2011 年 12 月 31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专用账户用途 日余额 明胶 4,000 吨/年增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6,500 吨/年扩建项目、 份有限公司包头昆区 49020154740000884 2011 年 7 月 28 日 21,714.02 年产 1,000 吨可溶性胶 支行 原蛋白项目 合 计 21,714.02 2011年12月31日,以定期存单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详细情 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定期存单开户行名称 定期存单账号 存入日期 期限 金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49020167010000079 2011 年 12 月 20 日 3 个月 10,000,000.00 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49020167010000087 2011 年 12 月 20 日 3 个月 10,000,000.00 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49020167010000095 2011 年 12 月 20 日 3 个月 10,000,000.00 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49020167010000062 2011 年 12 月 2 日 3 个月 10,000,000.00 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49020167010000054 2011 年 12 月 2 日 3 个月 10,000,000.00 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49020167010000015 2011 年 9 月 2 日 6 个月 30,000,000.00 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49020167330000078 — — 5,019,017.62 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合 计 85,019,017.62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 (四)原公告内容: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1年8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都 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50万元用于 暂时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6个月。上述1,45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12年2月9日前全部归还,并存入公 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10 年 3 月经包头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立项,并经本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 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 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1 年 9 月 1 日出具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立信大华核 字[2011]1988 号),截至 2011 年 8 月 27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636.34 万元。 201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 都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定使用募集资金 636.3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1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现更正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原公告内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1 年度,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现更正为: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且 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二、《关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1 年年度 报告全文》和《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更正对比如下: 内容 原公告内容 更正后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33.13 5,003.1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33.13 5,003.13 明胶 4,000 吨/年增至 6,500 吨/年扩建项目——截至期 3,673.83 4,277.78 末累计投入金额(2) 年产 1,000 吨可溶性胶原 692.96 725.35 蛋白项目——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2)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累 计已使用 64,531,218.56 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为 84,347,091.44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 户活期余额为 21,714.02 元,以定期存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方式存放的部分募集资金 80,000,000.00 无此项内容 向 元,以利多多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部分 募集资金 5,019,017.62 元,与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 693,640.20 元,系 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后的净额。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批准,使用总量不超过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此项内容 9,00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于储 备募投项目“明胶 4,000 吨/年增至 6,500 吨/年扩建项目”主要原料。 本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加强编制过程中的 审核工作,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