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3年4月)修订对照说明表2013-04-17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3年4月)
修订对照说明表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
行如下修改:
条款号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196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754.8 万
第六条
元。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
经营照相明胶,药用明胶,食用明胶, 经营照相明胶,药用明胶,食用明胶,
工业明胶,骨油,骨粉,饲料添加剂; 工业明胶,骨油,骨粉,饲料添加剂;
经销化妆品,照相器材;胶片冲扩; 经销化妆品,照相器材;胶片冲扩;
收购废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 收购废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
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 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
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 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
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 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
第十三条 公 司 经营 和国 家禁 止进 口 的商 品 除 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除
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骨素生产、销售;小分子量水 业务;骨素生产、销售;小分子量水
解明胶(胶原蛋白)生产。(国家法 解明胶(胶原蛋白)生产和销售;饮
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应经审批 料的销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
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国 国务院决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
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应经 不得生产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
审批的,未获审批不得生产经营,国 规和国务院决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
家明令禁止的除外) 批不得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除
外)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196 万股,全部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754.8 万股,全部
人民币普通股。 为人民币普通股。
注:本次章程修订还需待《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
范围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获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章程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核定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