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08-21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4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股票 19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9.00 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71,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2,121,690.00 元,募集资
金净额 148,878,310.00 元。
    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
师事务所以 “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 01007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33,342,932.23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6,363,400.00 元;本报
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22,420,562.87 元。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8,623,143.83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为 2,123,143.83 元,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
的部分募集资金 10,000,000.00 元,以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部分募集资金 6,500,000.00 元,
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15,535,377.77 元的差异 3,087,766.06 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业经本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2 年,该《管理办法》业经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并业经本公司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
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
到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东兴
证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
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专项报告 第 1 页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49020154740000884       148,878,310.00        2,123,143.83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49020167330000078               —            6,500,000.00          通知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49020167010000343               —            5,000,000.00          3 个月定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49020167010000351               —            5,000,000.00          3 个月定期
                         合   计                                             148,878,310.00       18,623,143.83



                三、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投
募集资金总额                                               14,887.83              入募集资金                            2,242.05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                           13,334.29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                                                   投资进度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否发生
       金投向             (含部分                                                 (%)(3)
                                       总额      额(1)       金额      金额(2)                    态日期     益             效益   重大变
                          变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明胶 4,000 吨/年增
                              否     10,376.90 10,376.90   902.74      9,645.23      92.95%      2012-8      1,126.33         是      否
至 6,500 吨/年扩建项目
2、年产 1,000 吨可溶性
                              否      4,510.93   4,510.93 1,339.31     3,689.06      81.78%      2013-7           —          —      否
胶原蛋白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4,887.83 14,887.83 2,242.05 13,334.29           —           —        1,126.33         —      —

超募资金投向




                                                       专项报告 第 2 页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   14,887.83 14,887.83 2,242.05 13,334.29          —          —        1,126.3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年产 1,000 吨可溶性胶原蛋白项目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该项目进行了项目延期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调整,截止 2013 年 7 月 31 日完成了生产线的联动试车,目前正在试生产,尚未产生收益。
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无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无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无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投入及置换情况         6,363,400.00 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批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4,5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该笔资金已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集资金专户;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批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闲置募集资金人
充流动资金情况
                       民币 14,5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该笔资金已于 2012 年 7 月 25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无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 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
          况。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20 日


                                                    专项报告 第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