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第四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02-13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14-004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2 月 8 日采取直接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
知了全体监事。
2、经公司监事会主席于建华先生同意,第四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以现场表决与传真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2 月
12 日上午 10:00 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
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发出表决票 3 张,收回有效表决票 3 张。
4、现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建华先生主持。于建华先生、贺志贤女士出席
了现场会议,锡林塔娜女士通过传真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董秘刘芳先生、证代
元向荣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5、监事会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候选人简历附后)。
1、同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的于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的李世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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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名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
采用累积投票选举。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四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
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应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
动卸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锡林塔娜女士在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
司监事,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锡林塔娜女士任职期间所做
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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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于建华先生,195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
历,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企业管理系毕业。经济师,曾任公司部门经理、副
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于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000股,持股比例为0.03%。于建华先生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李世元先生,1967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处质量主管、东陶
机械(北京)有限公司课长、部长助理、东方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
2000 年 10 月至今于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从事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现任中
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产业策划部处长。
李世元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世元先生直接持有东宝生物公司股份 3,600 股,持
股比例为 0.0018%。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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