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作 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东宝生物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东宝生物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49号文核准,于2011 年6月27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9.00元。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71,000,000.00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8,878,31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 正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10075号验资报告。 根据《包头东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明胶4,000吨/ 年增至6,500吨/年扩建项目和年产1,000吨可溶性胶原蛋白项目,项目资金需要 量分别为103,769,000.00元、80,105,000.00元,其中明胶4,000吨/年增至6,500 吨/年扩建项目全部使用募集资金,年产1,000吨可溶性胶原蛋白项目使用募集 资金45,109,310.00元,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于2011年7月28日连同东兴证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头昆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 在浦发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包头东宝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 理办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 1 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2年,该《管理办法》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并业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 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 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49020154740000884 148,878,310.00 221,475.50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49020167330000078 — 4,516,921.26 通知存款 合计 148,878,310.00 4,738,396.76 三、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887.8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42.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734.9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截止报告期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末累计实现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 (2) (3)=(2)/(1) 态日期 的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明胶 4,000 吨/年增至 6,500 吨/年扩 否 10,376.90 10,376.90 1,527.72 10,270.20 98.97 2012-8 2,445.07 3,184.95 是 否 建项目 2、年产 1,000 吨可溶性胶原蛋白项目 否 4,510.93 4,510.93 2,115.03 4,464.78 98.98 2013-8 -21.60 -21.60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4,887.83 14,887.83 3,642.75 14,734.98 — — 2,423.47 3,163.35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 14,887.83 14,887.83 3,642.75 14,734.98 — — 2,423.47 3,163.35 — — 年产 1,000 吨可溶性胶原蛋白项目 2012 年度试运行期间,发现工艺和部分设备还需进一步改进,包括增设加酶罐独立循环系统及超高温杀菌设备清洗系统等设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备。上述工艺改进、增加相应设备等工作已于 2013 年 7 月底完成并于 8 月投产,因 2013 年 5 月国内”胶原蛋白风波”引发的市场变化,市场对胶原蛋白产品认 因 识出现分歧,短期内销量受到影响,加之胶原蛋白市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低端产品以较低的价格充斥市场,导致公司胶原蛋白产品市场开发未达到预期效果。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3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363,400.00 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批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4,5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6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个月,该笔资金已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批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4,5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该笔资金已于 2012 年 7 月 25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无 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无 他情况 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东宝生物2013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宝生物《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4]003787号《包头 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东 宝生物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宝生物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东宝生物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东宝生物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东宝生物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宝生物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东兴证券认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东宝生物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东宝生物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 民 朵 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1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