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4-06-05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14-024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红派息距
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7,548,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76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 年 6
月 1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4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79 包头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0*****694 江任飞
3 01*****757 江萍
4 08*****622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5 08*****328 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 08*****310 内蒙古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7 01*****138 王丽萍
8 01*****312 刘芳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 46 号
东宝生物 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单女士
咨询电话:0472-5319863
传真电话:0472-531986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