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4-08-09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4]00457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 1-3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4]004573 号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宝生物”)编制的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东宝生物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 100 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宝生物《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
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东宝生物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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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14]004573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宝生物董事会编制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东宝生物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东宝生物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东宝生物证券发行
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郝丽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鹏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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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4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股票 19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9.00 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71,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2,121,690.00 元,募集资
金净额 148,878,310.00 元。
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
会计师事务所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 01007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募
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49020154740000884 148,878,310.00 168,754.71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区支行 49020167330000078 — — 通知存款
合 计 148,878,310.00 168,754.71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887.83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5,193.3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11 年: 5,003.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2 年: 6,089.12
2013 年: 3,642.75
2014 年 1-6 月: 458.3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期(或截止日项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额 承诺投资金 目完工程度)
额的差额*2
1 明胶 4,000 吨/ 明胶 4,000 吨/ 10,376.90 10,376.90 10,565.38 10,376.90 10,376.90 10,565.38 188.48 2012-8
专项报告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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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年增至 6,500 吨/ 年增至 6,500
年扩建项目 吨/年扩建项目
年产 1,000 吨可 年产 1,000 吨
2 溶性胶原蛋白项 可溶性胶原蛋 8,010.50 4,510.93 4,627.98 8,010.50 4,510.93 4,627.98 117.05 2013-8
目 白项目*1
注*1: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主要系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低于拟募集资金总额,该项目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应减少。
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实际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有余额 168,754.71 元,已于 2014 年 7 月
支付,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无明显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
资项目累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2014 年 累计实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预计效益
1-6 月 现效益*
用率(%)
明胶 4,000 吨/年增至
1 95.76 2,240.80 — 739.88 2,445.07 698.62 3,883.57 是
6,500 吨/年扩建项目
年产 1,000 吨可溶性
2 18.94 4,279.50 — — -21.60 234.78 213.18 否
胶原蛋白项目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可以单独核算效益。
(三) 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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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因 2013 年 5 月国内“胶原蛋白风波”引发的市场变化,市场对胶原蛋白产品认识出现
分歧,导致产品销量受到影响,加之胶原蛋白市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低端产品以较低的价
格充斥市场,导致公司胶原蛋白产品市场开发暂未达到预期效果。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秀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丽
2014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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