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14-035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内的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负责人王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秀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丽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 真实、完整。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东宝生物 股票代码 30023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芳 元向荣 电话 0472-5319863 0472-5319863 传真 0472-5319863 0472-5319863 电子信箱 xmliu@dongbaoshengwu.com btdbsw@126.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会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18,259,017.31 212,212,211.64 -44.2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382,877.33 24,917,102.29 -82.4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3,506,771.53 22,384,438.55 -84.33%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674,845.52 14,325,147.95 -244.3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047 0.0725 -244.41% 1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22 0.1261 -82.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22 0.1261 -82.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5% 7.46% -6.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00% 6.75% -5.75%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531,013,750.99 519,629,063.97 2.1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340,050,576.86 351,471,539.53 -3.25% 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1.7214 1.7792 -3.25% 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41.57 包头财政局拨科技三项费 20 万 元;包头农牧业局拨农牧业产业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化资金 3 万元;包头稀土高新区 1,011,193.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财政局拨企业能力建设资金 3.2 万元及电费补贴 10.69 万元;递 延收益摊销转入 64.23 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295.4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3,824.24 合计 876,105.8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8,08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包头东宝实业 (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75% 74,571,900 74,571,900 质押 46,827,465 司 江任飞 境内自然人 4.37% 8,630,187 0 江萍 境内自然人 3.83% 7,557,594 0 中国乐凯集团有 国有法人 2.43% 4,810,000 0 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理化 国有法人 2.14% 4,226,997 0 2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技术研究所 包头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 国有法人 1.61% 3,173,859 0 理委员会 王丽萍 境内自然人 1.22% 2,405,000 1,803,750 刘芳 境内自然人 1.22% 2,405,000 1,803,750 内蒙古自治区生 国有法人 0.95% 1,885,541 0 产力促进中心 李文玉 境内自然人 0.71% 1,403,350 0 冻结 1,403,3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股东中江任飞、江萍系父女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 说明 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明胶和胶原蛋白生产商,致力于为客户和消费者提供高档、优质、安全的明胶和胶 原蛋白系列产品。2014年上半年,依据年度经营计划,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管理、质量管 理和绩效管理,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始终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积极寻求技术突破和市 场拓展,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努力降低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259,017.3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27%;实现营业利润5,704,979.15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8.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82,877.3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2.41%。销 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公司经营业 绩也出现相应下降。 报告期内,整体经济形势处于下行阶段,市场低迷,公司面对市场压力,采取有效措施,在成本控制、 质量提升、市场拓展等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克服了市场下行所带来的不利因素,在同行部分骨干企业出 现亏损的情况下,公司仍然保持盈利,经营业绩在业内仍处于领先水平,并保持了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 市场营销方面: 公司在做好国内市场的前提下,努力拓展国际市场,明胶市场主要采取直销模式,胶原蛋白市场主要 采取“经销商+代理商+电子商务”渠道的模式。 明胶市场方面,在国内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情况下,公司积极挖掘市场潜力,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在 稳固原有老客户和大客户的前提下,还集中精力开发中小潜力客户,开辟了新的客户源,为后续产能扩张 奠定了基础。 胶原蛋白市场方面,通过良好的事件营销和新媒体宣传,在控制费用的前提下,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 果。胶原蛋白系列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品牌知名度有了明显提升。美国Lipond International公司与我公司经销“圆素”产品合作工作进展顺利,报告期内已启动产品销售业务。 2014年3月,公司管理人员与中科院理化所有关项目合作人员到美国洛杉矶参加了Natural products expo west“美西天然产品展”,并与美国两家合作公司以及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在加快公司市场国际化及 海外技术合作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相关的合作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品牌建设方面: 3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品牌培育和建设工作,注重提升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报告期内,公司用于骨制明 胶产品的“金鹿”商标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用于胶原蛋白产品的“圆素”商标被包头市认定为知 名商标。 公司“圆素”牌骨胶原蛋白产品的保健食品批文申请工作目前已完成前期工作,已由行政审批部门正式 受理,进入审批阶段,相关工作进展顺利。 研发方面: 2014年上半年自主研发的项目主要有“吸附脱色技术改善明胶色泽工艺的研究与应用”、“明胶生产中水 回用技术的开发”、“利用蛋白质纯化技术提纯明胶工艺方法的研究与应用”、“短周期骨素明胶生产技术工 艺的开发”、“连续梯度变温干燥技术在明胶生产中的应用研究” 等。 其中: “明胶生产中水回用技术的开发”、“利用蛋白质纯化技术提纯明胶工艺方法的研究与应用”项 目已经中试验证成功。以上项目对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平均售价、满足更多客户需求具有重要作用。 《一种以牛骨制备食品级磷酸氢钙的工艺》、《一种以牛骨制备牙膏级磷酸氢钙的工艺》两项发明专 利申请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报告期内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2014年1月,经过UCLA(加州大学洛杉 矶分校)的协同合作认可,美国Pureorg公司与我公司签署的《服务合作协议书》已正式启动,半年来运行 情况良好,合作研发课题相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后续工作正在快速推进。 报告期内,与中科院理化所的《不同分子量胶原蛋白肽促骨生长活性研究项目》等各项合作研发工作 进展顺利。 项目合作单位中科院理化所及解放军第306医院有关人员共同撰写的《腹腔注射胶原蛋白肽增强糖皮质 激素免疫抑制模型小鼠的免疫功能》论文发表于《细胞与分子免疫学杂志》,结论认为腹腔注射胶原蛋白 肽能够增强小鼠的免疫功能。 合作研发项目进展情况见本节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相关内容。 质量方面: 从原辅料采购源头抓起,强化供应商管理,通过对供应商严格评审,多渠道比质比价,在符合质量要 求的基础上,将采购成本降至最低。严格生产控制,严守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生产过程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ISO9001 国际质量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关于严格实施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批批检的公 告》和《关于加强胶囊剂药品及相关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严格履行质量把关程序,确保为 客户提供安全、可靠、放心的高质量产品。 管理方面: 2014年上半年,面对经济形势下行趋势,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方面从强化客户关系管理入手, 准确把握市场动向,稳定市场份额,减少价格下降对业绩的影响;另一方面重点做好提质降耗、挖潜增效 等工作,在“苦练内功、夯实基础、节能降本、挖潜增效”的经营方针指导下,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和绩效管 理,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以精细化管理和集约式经营提升竞争力,获取更好 的经济效益。在团队建设方面,公司积极跟随市场变化,建立了灵活、有效的人才引进机制,为公司吸引 更多的优秀人才,提升公司核心团队竞争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下,报告期内通过 新的人才引进机制,引进了公司急需的关键人才。上述举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 进作用。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2014年4月29日,公司201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成功召开,100%回复投资者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14年7月1日,由上海证券报携手西南证券共同举办的2014年“寻找中国成长力上市公司”——走进东 宝生物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调研活动的成功举办,为来访人员提供了深入了解公司的机会,同时树立了 良好的企业形象。 公司重视维护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规范,受到了媒体和监管部门的好评。 报告期内,董秘刘芳先生荣获上海证券报金治理投资者关系公司董秘奖荣誉、《信息早报》上市公司 最佳投资者关系管理奖荣誉; 2014年5月,公司2013年度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考评 为A级。 4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的构成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明胶及磷酸氢钙 113,767,356.10 89,666,008.14 21.18% -44.35% -41.14% -4.30% 胶原蛋白 3,534,856.51 2,924,573.55 17.26% -46.70% -38.89% -10.58%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259,017.3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27%;营业成本92,611,022.09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41.09%;实现营业利润5,704,979.1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8.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4,382,877.3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2.4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1、继2013年四季度明胶市场回落,2014年上半年仍未发生好转,继续呈低迷态势,销售量下降38.41%、 平均销售价格下降14.05%,导致销售收入大幅下降。 2、2014年上半年销售量下降38.41%,销售单位成本下降6.88%,共同影响导致营业成本下降41.09%。 3、销售量大幅下降是净利润总额下降的主要原因,再加上产品销售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4.49 个百分点,也是净利润下降的重要原因,综合影响导致净利润下降82.41%。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5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 章页)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