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4-22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15-016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 2015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利
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保持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
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7,548,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9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分红后公司总股本为
197,548,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4 月 2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4 月 2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4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79 包头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0*****694 江任飞
3 01*****757 江萍
4 08*****310 内蒙古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 46 号
咨询联系人:元向荣
咨询电话:0472-5319863
传真电话:0472-5319863
六、备查文件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