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192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5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 1-4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6]001929 号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宝生物)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东宝生物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宝生物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东宝生物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第1页 大华核字[2016]001929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宝生物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东宝生物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东宝生物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东宝生物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郝丽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鹏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2页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7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向社会公众非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3288.91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1.42 元。截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375,592,996.68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541,218.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 364,051,778.68 元。 截止 2015 年 10 月 30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以“大华验字[2015]00106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28,670,906.45 元,其中: 公司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41,796,578.86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6,874,327.59 元;补充流动资金投入 70,000,000.00 元;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06,117,119.97 元,其中:两个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 额为 48,616,370.88 元,以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部分募集资金是 157,500,749.09 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06,117,119.97 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205,380,872.23 元的差 异 736,247.74 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2015 年 8 月,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修订。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 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于 2015 年 11 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 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 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专项报告 第1页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包商银行包头高新支行 600057293 — 48,270,145.28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稀土 49030154740001647 364,051,778.68 346,225.60 活期 高新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稀土 49030167330000038 — 157,500,749.09 通知存款 高新区支行 合计 364,051,778.68 206,117,119.97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秀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丽 2016 年 3 月 29 日 专项报告 第2页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4,051,778.6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8,670,906.4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8,670,906.4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3)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态日期 效益 分变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3500 吨新工艺明胶建设 否 253,573,000.00 253,573,000.00 46,392,220.76 46,392,220.76 18.30 2016-12-31 不适用 否 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2,020,000.00 52,020,000.00 12,278,685.69 12,278,685.69 23.60 2016-12-31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75,593,000.00 375,593,000.00 128,670,906.45 128,670,906.45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75,593,000.00 375,593,000.00 128,670,906.45 128,670,906.4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专项报告 第3页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1,796,578.86 元。 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批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 资金情况 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专项报告 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