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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3-31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16-017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星期四)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
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20 日—2016 年 4 月 21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1 日(星期
四)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1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
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 46 号包
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9、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 年 9 月修订)》的有关
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审议议案一《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位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做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述职报告。
    2、审议议案二《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议案三《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议案四《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议案五《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议案六《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审议议案七《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议案八《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9、审议议案九《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议案十《关于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授权及抵押、担保
的议案》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
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二)9:00-11:30 至 13:30-17:00。本
指定登记时间外,公司有权不受理本次股东大会登记事项。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黄河大街 4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014030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在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
时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6 年 4 月 19 日 9:00—11:30、
13:30—17:00 传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 17:00 前寄
至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 4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
编:01403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华夷
    联系电话:(0472)5319863
    传真电话:(0472)5319863
    E-mail:dbswtina@163.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239
    2、投票简称:东宝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21 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陆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东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
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
格为 100.00 元。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对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        100.00

 议案一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位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做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述   1.00
           职报告。

 议案二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三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四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

 议案五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00

 议案六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00

 议案七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00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
 议案八                                                         8.00
           说明》

 议案九    《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授权及抵押、
 议案十                                                         10.00
           担保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赞成,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赞成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7、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
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
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报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股东证件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股)

 股东联系电话                       股东电子邮箱

 股东联系地址                         股东邮编

是否本人/本单位
                                    受托人证件号
法定代表人参会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电子邮箱

受托人联系地址                       受托人邮编

备注: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包头东宝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
  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
  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
  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总议案:对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
议案一《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五《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六《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七《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八《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议案九《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授权及抵押、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法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
  代表人签字。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我单位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