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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0-26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16-065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以直接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
体董事、监事。
    2、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结合。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00 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
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出席董事 7 名。董事长王军先生、董事兼
总经理王丽萍女士、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刘芳先生、董事王富荣先生、独立董
事哈斯阿古拉先生参加了现场会议,独立董事王大宏先生、独立董事李满威先生
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监事会主席于建华先生、监事杨婷婷女士、监事贺志贤
女士、财务总监赵秀梅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4、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议案并进行了表决。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
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全面审核了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认为其陈述事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由总经理王丽萍女士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富荣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王军先生与王富荣先生为父子关系)、董事王富荣先生
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王富荣先生简历:
    王富荣先生,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
高层经理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结业,高级经济师。曾负责公司明胶生产工艺的研
究开发、明胶产品质量综合提高的工艺改进及澄清胶工艺改进;负责胶原蛋白中
试设备的选型、安装及调试,主持公司胶原蛋白产品的中试和生产化实验,主要
包括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的参数设定、产品分析检测等开发实验工作,可溶性胶
原蛋白中国发明专利主要发明人。曾任公司生产技术总监助理、技术中心主任、
质量部部长、生产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技术总监。曾获内蒙古自治区质量管
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
    王富荣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23200 股,持股比例为 0.07%,通过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份额 829259 份。王富荣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王军先生系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
   (2)由总经理王丽萍女士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刚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王刚先生简历:
   王刚先生,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天津科技大
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销售部经理,现任公
司销售总监。全面负责公司明胶、原料胶原蛋白、磷酸氢钙销售运营工作。
    王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56000 股,持股比例为 0.03%,通过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份额 529154 份。王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本次会议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
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出具了
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生产经营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滨河新区西区三路以
南、光耀路以东,工程即将完工,为了保证项目顺利投产,需要办理相关增加公
司生产经营地等手续,并修订公司章程。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
30 在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 46 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见股东大会通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