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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6-11-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包
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或“公司”)2014 年度非
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
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
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原非流通股股东(即公司限售股份持
有人)的承诺,其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
起计算,因 2016 年 11 月 13 日为非交易日,可上市流通时间顺延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
    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了解除限售股的提示性公告、限售股份承诺及
执行等情况,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7 号)核准,公司向东海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全
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2,889,054 股,发行价格为 11.42 元/股。
    经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 验 资 报 告 》( 大 华 验 字
[2015]001063 号)验证,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32,889,05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5,592,996.6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人民币 11,541,218.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4,051,778.68 元。上述
                                              1
股份已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其他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的东海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5 家认购对象的股票限
售期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 230,437,0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65,778,108 股。

    三、限售股份持有人的承诺及执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承诺如下:
    1、同意自东宝生物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东宝生物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
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2、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
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
述承诺,不存在违规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情况说明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2016 年 11 月 1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5,778,1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27%。
    3、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65,778,1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14.27%。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 17 户。

                                      2
            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     解除限售     实际可上市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股数         股数        流通股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球
1                                       1,620,000    1,620,000     1,620,000
     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全球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                                              管理有限公司
2                                       1,811,352    1,811,352      1,811,352
     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基金公司-工行-外贸信托-
3    外贸信托恒盛定向增发投资集合       4,553,416    4,553,416     4,553,416
                                                                                 华安基金管理
     资金信托计划
                                                                                   有限公司
     华安基金-兴业银行-常州投资集
4                                       8,756,566    8,756,566     8,756,566
     团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国华人寿保险
5                                      17,513,134   17,513,134    17,513,134
     三号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
6                                       3,152,364    3,152,364     3,152,364
     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添
7                                        350,262      350,262        350,262
     利 9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添
8                                        525,394      525,394        525,394
     利 27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东吴证券股
9                                       1,751,314    1,751,314     1,751,314
     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定增
10                                      7,880,910    7,880,910     7,880,910     财通基金管理
     265 号资产管理计划
                                                                                   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定增
11                                       700,526      700,526        700,526
     347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定增
12                                       700,526      700,526        700,526
     535 号资产管理计划
13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王世强          875,656      875,656        875,656
     财通基金-兴业银行-华鑫证券有
14                                       875,656      875,656        875,656
     限责任公司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富春定增
15                                       525,394      525,394        525,394
     480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鑫龙 155 号
16                                     13,309,982   13,309,982    13,309,982
     资产管理计划                                                                东海基金管理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上海银领资                                              有限责任公司
17                                       875,656      875,656        875,656
     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 计                  65,778,108   65,778,108    65,778,108
                                                3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81,725,952        17.73        -65,778,108      15,947,844          3.46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6,583,716            1.43      -6,583,716               0            0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59,194,392        12.84        -59,194,392               0            0

  高管锁定股              15,947,844            3.46                —    15,947,844          3.46

二、无限售流通股         379,148,156        82.27        +65,778,108     444,926,264         96.54

三、总股本               460,874,108            100                  0   460,874,108          100


      六、对有关证明文件的核查情况

      为了核查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情况,
  保荐机构重点核查了以下相关文件:
      1、东宝生物《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
      2、东宝生物出具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3、东宝生物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持有人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规定,不存在实
  质性障碍。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祥榕                    陈浩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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