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4-20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17-022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将“营业税金及
附加” 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
目调整为 “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
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规定》(财会〔2016〕 22 号)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
政部 2014 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序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及金
额
1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 税金及附加
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 自2016年5月1日起将企业经营活动发生 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
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1,846,412.09元,调减管理费
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 用本年金额1,846,412.09元。
费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比较数据
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
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
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
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
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