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08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17-027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7年5月12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距离本方案实施未超
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0,874,10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000元;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
按每10股派0.2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
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
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1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14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79 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
2 00*****694 江任飞
3 01*****757 江萍
4 01*****633 王军
5 01*****138 王丽萍
6 01*****312 刘芳
7 01*****363 王富荣
8 00*****830 王富华
9 01*****110 王晓慧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6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46号 咨询联系人:单华夷
咨询电话:0472-6208676 13337180994 传真电话:0472-620867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