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7-08-25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17-042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本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执行。由
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
定的日期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
执行,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
业务实质自“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科目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
府补助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在利润表中增加“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本
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对于 2017 年半年度
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不予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进行的合理性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
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