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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2017-10-20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17-055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
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 7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军先生、王
丽萍女士、刘芳先生、王富荣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
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201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包头东
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
起不超过 24 个月,即 201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同意实施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 56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鑫众 56 号资管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
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2015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 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一期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 鑫众 56 号
资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共计买入东宝生物股票 3,474,882 股,占当
时公司总股本 1.5080%,成交金额合计 43,448,378.78 元,鑫众 56 号资管计划所
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2016 年 2 月 17 日至 2017 年 2 月 1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30,437,0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6,913,111.62 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施后公
司总股本变更为 460,874,108 股。本次权益分派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104,246.46 元(含税),持股数量变
为 6,949,764 股。
   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
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60,874,1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1,521,852.70 元。
本次权益分派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毕,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
得现金红利 173,744.1 元(含税)。
   截止目前,鑫众 56 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6,949,76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1.5080%。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
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到期。
根据《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展期。
   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期满,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
司价值的认可,为了让员工分享公司成长收益,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进行展期,展期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29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