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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2-13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确认和预计 2018 年度与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补充确认与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并对 2018 年度与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
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
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表示同意。
    关联董事王大宏先生对本次独立意见的发表进行了回避。




                                独立董事: 哈斯阿古拉       俞有光


                                             2018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