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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8-03-0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宝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祥榕                   联系电话:13918627560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从展                   联系电话:186211154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
                                        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安信证券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持续
                                        督导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2 月 28 日
                                        上市公司收购及重大资产重组讲解、
                                        上市公司再融资讲解、上市公司可转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债业务的基本介绍、上市公司股份减
                                        持新规讲解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因公司独立董事未
                                                          及时向公司报备兼职
                                                          情况,公司未能及时
                                                          将百合生物确认为关
                                                          联方;公司已就本次
                                                          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
                                                          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了董事会审批程
                                                          序,并已经独立董事
                                       补充确认公司与百
                                                          事前认可、发表了明
                                       合生物发生的明胶
6.关联交易                                                确的同意意见。上述
                                       商品销售的日常关
                                                          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
                                       联交易事项
                                                          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
                                                          交易行为,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
                                                          情 形 , 不 影响 公 司 的
                                                          独立性,保荐机构对
                                                          东宝生物补充确认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
                                                          议,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无                 不适用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董事会承诺:“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
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
                                                 是           不适用
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提高销售收
入,增厚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
的影响。”
2.王军、王富荣、王富华、王晓慧承诺:“首发前述限售
期满后,本人在王军先生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 是           不适用
有的发行人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王军先生离职后
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承诺:“首发前述限售期满
后,本公司在王军先生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 是           不适用
有的发行人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离职后的半年
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王军承诺:“不再以任何方
式、任何理由向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借用资 是           不适用
金。”
5.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王军承诺:“自承诺函签署
之日起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不生产、开发任何与
东宝生物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东宝生物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 是           不适用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东宝生物
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
6.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王军:“如包头市住房公
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发行人对 200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住房
公积金进行补缴,东宝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王军将无条件
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发行人补缴;如果发行人 是           不适用
因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带来任何其他费
用支出或经济损失,东宝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王军将无条
件全部无偿代发行人承担。”
7.江任飞、江萍、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承诺:“杭
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人江任飞先生、江萍
女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在骨明胶及
                                                  是          不适用
骨胶原蛋白销售方面将专注于出口业务, 境内销售骨明
胶及骨胶原蛋白相关产品的业务将在东宝生物上市后完
全放弃”,将来也不从事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7 年 8 月,因工作变动原因,
                                              陈浩先生不再负责公司 2014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安
                                              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张从展先
                                              生接替陈浩先生负责公司 2014 年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
                                              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
                                              的职责和义务。本次变更后,公
                                              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杨祥榕先生、
                                              张从展先生。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无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祥榕                   张从展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