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哈斯阿古拉)2018-03-09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哈斯阿古拉)



    本人作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
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
人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本着对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以认真勤勉的履职态度,
积极地出席公司各种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的研究审议;积极与公司高管沟
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
项议案进行表决。在履职中,注重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的情形,注意监督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决策
程序的规范性,交易价格的公平与公允性。在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上,
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题进行分析判断,依据所掌握的资料,充分表达独立意见,
通过认真负责地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本报告期内,公
司共召开了董事会会议 6 次(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至第二十三次会议,第
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至第四次会议),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即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至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至
第二次会议),召开了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即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委员及召集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
席会议的情况。此外,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 2 次(即 2017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和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
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7年4月18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2017 年 5 月 12 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见”。
    3、2017年8月23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4、2017年9月13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5、2017年10月19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对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整体薪酬的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落实,切实履行了薪酬
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职责。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召集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
办法 2017 年执行情况报告》。
    2、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要求,本报告期内共召开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审计和
专项审计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及执行情况,使审计委员会发挥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四、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17 年度本人通过对公司多次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同时,通过面谈、电话、邮件和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
未来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在本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
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
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
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注重自身的培训和学习,特别注重学习
近年出台的有关文件和政策,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
自身履职的能力。
    七、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总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去的一年里,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
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8 年是我国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三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
精神的一年。展望 2018 年独立董事工作,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行,不断增强盈利能
力,使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实现中
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哈斯阿古拉
                                            2018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