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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3-2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包头
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东宝生物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74 号)核准,东宝生物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6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8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32,2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总 额
11,762,670.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0,437,329.72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大华验字[2019]000074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 3,500 吨明胶扩建至年产 7,000 吨明胶项目     24,533.19        16,318.81
 2     年产 2,000 吨胶原蛋白项目                        19,775.62        15,207.77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9,308.81        36,526.58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
已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资,截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
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款项为人民币 16,827.51 万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1844 号《包头东宝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
13,300.9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入金额           已投入金额
       年产 3,500 吨明胶扩建至年
 1                                        16,318.81      14,338.80      11,000.00
       产 7,000 吨明胶项目
 2     年产 2,000 吨胶原蛋白项目          15,207.77       2,488.71       2,300.98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              -
                合计                      36,526.58      16,827.51      13,300.98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东宝生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东宝生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东宝生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违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东宝生物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
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东宝生物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黄文雯             武逸飞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