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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19-03-22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9]00184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19 年 3 月 15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1-2
         证报告

二、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1-3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9]001844 号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宝生物”)编制的截止2019年3月15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编制专项说明是东宝生物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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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19]001844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
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宝生物编制的截止 2019 年 3 月 15 日的《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
宝生物截止 2019 年 3 月 15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宝生物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
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郝丽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彦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第2页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9 年 3 月 15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7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87 元。截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实际已向认购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232,200,000.00 元。扣
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0,000,000.00 元(不包括预付 1,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
币 222,200,000.00 元,已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账号为 49030078801700000280 的人民
币存款账户内。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32,200,000.00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
11,762,670.2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0,437,329.7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074 号验资报告。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7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按《包头东宝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情况
        年产 3500 吨明胶扩建至年产                                     2017-150299-14
  1                                        24,533.19         16,318.81
        7000 吨明胶项目                                                  -03-014018
                                                                       2017-150299-14
  2     年产2000吨胶原蛋白项目             19,775.62         15,207.77
                                                                         -03-017899

                                      专项说明 第 1 页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9 年 3 月 15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情况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9,308.81          36,526.58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
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年产 3500 吨明胶扩建至年产 7000 吨明胶项目、年产 2000 吨胶原蛋白项目分别于 2017
年 8 月、2017 年 9 月经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立项,并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自 2017 年 9 月 13 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 16,827.51 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13,300.9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入金额         入金额
         年产 3500 吨明胶扩建至年产
 1                                        16,318.81        14,338.80           11,000.00
         7000 吨明胶项目
 2       年产 2000 吨胶原蛋白项目         15,207.77         2,488.71            2,300.98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                 —

                    合计                  36,526.58        16,827.51           13,300.98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公司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 13,300.98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逐步投入。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说明与管
理层说明比较

       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说明与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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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9 年 3 月 15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司管理层《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内容逐项对照,两者
相符。




法定代表人:王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秀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丽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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