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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哈斯阿古拉)2019-04-19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哈斯阿古拉)



    本人作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着对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以认真勤勉的履职态度,
积极地出席公司各种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的研究审议;积极与公司高管沟
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
项议案进行表决。在履职中,注重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形,注意监督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的规
范性,交易价格的公平与公允性。在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上,客观、公
正地对各项议题进行分析判断,依据所掌握的资料,充分表达独立意见,通过认
真负责地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
开了董事会会议 10 次(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至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了审
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即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至第八次会议),召开了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即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至第
四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
集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
情况。此外,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 3 次(即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和 2018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
全部股东大会。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和薪
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


                                    1
弃权意见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8年2月12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2018年2月13日,发表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6 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2018 年 3 月 7 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18年4月23日,发表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2018年5月17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5、2018年6月12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6、2018年7月29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2018年7月30日,“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2018年8月9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对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整体薪酬的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落实,切实履行了薪酬
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职责。
    2018 年 2 月 23 日召集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讨论并表决通过《关于修订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修订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集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讨论并表决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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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5 月 10 日召集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讨论并表决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
    2、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要求,本报告期内共召开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审计和
专项审计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及执行情况,使审计委员会发挥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四、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18 年度本人通过对公司多次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同时,通过面谈、电话、邮件和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
未来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在本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
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
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
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注重自身的培训和学习,特别注重学习
近年出台的有关文件和政策,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
自身履职的能力。
    七、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总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去的一年里,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
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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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是我国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四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
精神的关键之年。展望 2019 年独立董事工作,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行,不断增强盈利能
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实现中
国梦作出新的贡献,为迎接建国 70 周年作出新的贡献。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哈斯阿古拉
                                         2019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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