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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15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19-052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9 日以直接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结合。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上午 8:30 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出席董事 7 名。独立董事王大宏先生以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张磊先生、监事贺志贤女士、财务总监郝海青
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议案并进行了表决。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
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中部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将 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议案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支行的授信额度最高限额由

8,000 万元调整为 13,000 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综合授
信最高限额 8,000 万元不变,取消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总授信额度 21,000
万元及其它事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