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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04-22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核批准。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108,209,212.34 元,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5,607,138.71
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047,566.00 元,再减去 2018 年度已分配现金股
利 15,719,823.24 元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5,048,961.81 元。
    鉴于公司稳健的经营业绩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
理诉求,为积极回报股东、增强股票流动性,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19 年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
本 522,746,108 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当日股份数为准),向股权登记
日在册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5,682,383.24 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董事会审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
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