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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0-04-22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2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分
析、描述均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
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公
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
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20年9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
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07,138.71元,根据公
司董事会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
522,746,1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682,383.24元,该预案尚待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假定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与上年持平、增长10%及增长20%三种情况。
     上述假设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本次发行数量为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上限,即10,000
万股。
     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
总额上限,即40,728.17万元(含发行费用)。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
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
务指标与上年的对比情况如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2019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52,274.61       52,274.61            62,274.61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75,087.95              99,186.44
    假设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9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60.71        3,560.71             3,560.71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601.17        2,601.17             2,601.1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9,186.44      101,178.92           141,907.09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04          0.0684              0.06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04          0.0684              0.06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0514          0.0499              0.0477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0514          0.0499              0.0477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5            3.55                3.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2.81            2.60                2.36
非经营性损益)(%)
  假设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9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60.71        3,916.79             3,916.79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601.17        2,861.29             2,861.2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9,186.44       101,534.99          142,263.16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04          0.0752              0.07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04          0.0752              0.07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0514          0.0549              0.0524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0514          0.0549              0.0524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5            3.90                3.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2.81            2.85                2.59
非经营性损益)(%)
  假设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9 年度增长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60.71        4,272.86            4,272.86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601.17        3,121.41            3,121.4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9,186.44       101,891.06          142,619.23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04          0.0820              0.07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04          0.0820              0.07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0514          0.0599              0.0572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0514          0.0599              0.0572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5            4.25                3.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2.81            3.10                2.82
非经营性损益)(%)

    注 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注 2:本次发行后 2020 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本期现金分红+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融资额。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规模扩大、净资
产大幅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个时间过程,相关利润在短
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
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 次 融 资 的 必 要 性 和 合 理 性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包头东宝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
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728.17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
                                                            (万元)     金金额(万元)
 1     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                     13,407.45        12,905.73
       生 态 资 源 综 合 利 年产 5 万吨绿色生态有机肥项目     7,860.00         7,539.32
 2     用建设项目           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0,581.50        10,283.12
                              小计                          18,441.50        17,822.44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1,848.95        40,728.17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
制品建设项目”将增加高品质的骨健康胶原肽产品,并进一步打开终端消费市
场,实现公司对健康产业布局的战略升级;“生态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将充
分利用骨明胶废料的经济价值,进一步降低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对环
境保护的影响,亦为企业的绿色健康发展提供持续保障。
       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等工作,不断推进公司的技术
进步,在相关方面的技术储备充足;同时,公司持续关注相关市场,不断进行市
场开拓与人才储备工作,将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
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和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
施
       公司遵循“专注胶原、持续创新、追求健康”的企业使命,以打造“世界级
现代胶原生物技术企业”作为公司愿景。2017-2019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
入35,624.44万元、45,274.83万元和49,181.94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2,241.66
万元、3,397.72万元和3,560.71万元,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竞争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采购风险以
及管理和技术风险。为应对上述风险:
    1、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强化“提供超用户需求
增值服务”的理念,通过建立“品质+服务+产业链联盟”的综合业务模式塑造产
品的核心优势。
    2、加强采购力量,积极开拓新的供货渠道,并采取较为灵活的采购策略和
付款方式,降低原材料采购风险。
    3、全力推行卓越绩效和精益生产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并提前做
好销售、生产、采购等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工作,以应对产能扩大后的管
理和市场挑战。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
具体措施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预期投资回报率较高,随着项目的建成并完
全达产,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
即期回报的摊薄。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实施,公司将积极
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
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
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加强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
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
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规范有效地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
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和盈利能力。
    3、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
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
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
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
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其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其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就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等事项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就填
补即期回报措施等事项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
署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