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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201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0-06-09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4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
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公司
总股本 522,746,108 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3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5,682,383.24 元,本次利润分配
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
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未超过两
个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2,746,1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1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79             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 46 号
    咨询联系人:单华夷
    咨询电话:0472-6208676
    传真电话:0472-620867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