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2020-06-29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就公司编制的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募集
说明书》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说明书》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于建华 贺志贤 张 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