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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9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以直接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上午 8:30 在包头稀土高
新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出席董事 7 名。监事会主席于建华先生、
监事(审计部部长)贺志贤女士、监事张磊先生、财务总监郝海青先生列席了本次
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议案并进行了表决。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
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0 年度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工作、
董事履职、公司治理等工作进行了客观说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大宏
先生、哈斯阿古拉先生及现任独立董事俞有光先生、高德步先生、任斌先生向董
事会提交了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考虑到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 2021 年经营计划,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
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董事会同意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认真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监事会出具了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
    7、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进行完善,得到有效执行,
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有序运行,有效管理经营风险。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0 年内,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独立
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
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执行,不存在违规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与杭州中科润德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与杭州中科润德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交易双方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
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保证价格公允,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事
前认可独立意见和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与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
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预
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东宝大田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关
联方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2021 年度,公司预计
与东宝大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含税),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
定,交易公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东宝大田预计与东宝经贸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为 15 万元,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保证价格公允,交易公平。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军先生、王丽萍女士、刘芳先生、王富荣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事
前认可独立意见和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与浙江东宝艺澄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1 年度,公司预计向东宝艺澄销售产品不超过
200 万元(含税)、向其采购产品预计不超过 30 万元(含税),交易价格依照市场
情况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丽萍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事
前认可独立意见和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因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包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
和浩特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
非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证等业务)。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公司向上述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
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抵押、担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并授权李紫燕具体办理授信、贷款、抵押、担保等有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信额度最高限额 43000 万元之内,各
授信金融机构之间的综合授信额度可以相互调整,最终实际授信额度、期限以及
具体使用情况以公司与各授信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额度
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

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较好。在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审
计过程中,能够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
见,其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对审计需求。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收费将在 2020 年的基础上依据市场原
则、公司具体审计工作情况等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举行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采用
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详见同日在巨潮网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6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见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5 份)、
《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
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关于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公告》、《关于举行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等公告以及保荐机
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事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及独立意见等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其中《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和
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