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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8-2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包头
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东宝生物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5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728,87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6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407,281,7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588,219.7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6,693,480.24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51 号),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募集资金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728.17 万元(含 40,728.17 万元,包括发行费
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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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                   投资总额
                                                                                金金额
 1      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                        13,407.45         12,905.73
        生 态 资 源综 合利 年产 5 万吨绿色生态有机肥项目         7,860.00          7,539.32
 2      用建设项目         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0,581.50         10,283.12
                             小计                               18,441.50         17,822.44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1,848.95         40,728.17

       注:因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优
先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减少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实际补流金额为 8,941.18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110.3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
有 限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 大 华 核 字
[2021]00894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9)。
       2、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投资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到
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0)。
       3、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

                                              2
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东宝大田提供无息借
款用于实施“生态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提供的总借款额度不
超过其实施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扣减“生态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实际已投入金额。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3 年,在借款期限内可提前
偿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内蒙古东宝
大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2)。
    4、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0,418.95 万元(含存
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依照《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募投项目
规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建设的阶段
性使得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为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满足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要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补充
流动资金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最长期限 12 个月为
基数,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 LPR 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92.50 万
元。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同时承诺不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或募投


                                    3
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建设
进度。

    四、相关审议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期限自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在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
公司将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
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有效节约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
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
(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在
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要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
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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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为不超过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期限的规定。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宝生物《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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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文雯                   徐   露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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