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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生物: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额尔敦陶克涛)2022-04-26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额尔敦陶克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额尔敦陶克涛,自 2021 年 9 月 10 日在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任职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 年度任期内具体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以认真勤勉的
履职态度,积极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的研究审议;积极与公司沟通、了解公司的经
营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按照规
定的程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 1-12 月,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 2 次会议,实际出
席 2 次。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 年 1-12 月,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3 次董事会会议,
均亲自出席,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都做到了认真阅读材料,积极发表意
见和建议,独立行使表决权。本人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人对上述董事会表决议案均投
同意票,无投出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实出席次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数         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额尔敦陶克涛      3          3           1           2        0          否
    3、出席委员会情况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全部亲自主持、出席了 3
次会议,缺席 0 次。分别审议了 2021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1 年前三季度内审
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内审工作计划、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2)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全部亲自出席了 1 次会议,缺席 0
次。审议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专业的分析,对公司下列有关事
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或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2021.9.   第八届董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事项;
          事会第一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同意
  10
          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事项;

          第八届董
 2021.1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
          事会第二                                                        同意
  0.28               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1、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
 2021.1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事会第三                                                        同意
  1.30               2、独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三、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度任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下
设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对任期内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
真审核。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
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及下
设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总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
的职责。2022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定和要求,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多
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
                                                         额尔敦陶克涛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