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2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
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对“年产 5 万吨绿色生态有机肥项目”和“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并对“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内部投资
结构的优化调整。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调
整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披露了《2020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058 号)同意注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728,875
股,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7,281,700.00 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588,219.7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96,693,480.24 元,用于实施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生态资源
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年产 5 万吨绿色生态有机肥项目和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
及补充流动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对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1]000351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
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
2021-049 号《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 已投入募集
子项目 投资总额 项目建设进度 备注
序号 名称 金金额 资金金额
目前正在做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公司通过代工形式推广“圆素”系列新品,
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
1 6,062.80 5,886.60 31.13 启动前期市场拓展、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工作,提前为募投项目的市场推 详见注 1
剂制品建设项目
广做好铺垫。
生 态 年产 5 万吨绿 已经完成建设工作,正在进行设备完善调整工作,预计2022年7月完成,
资 源 色生态有机肥 7,860.00 7,539.32 4,625.56 同时办理相应验收手续,具备投产条件。
综 合 项目
2 利 用 已经基本完成建设工作,目前在对项目工艺、设备进行局部优化调整。
废水资源综合
建 设 10,581.50 10,283.12 7,143.43
利用项目
项目
小计 18,441.50 17,822.44 11,768.99
详见注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6,085.91 16,085.91
1、注 2
合计 34,504.30 39,794.95 27,886.03
注 1: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部分变更“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对工程建设方案和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项目变更后,本项目
估算总投资 6,062.8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5,886.60 万元,用于建设投资 4,857.52 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 1,029.08 万元),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
剩余募集资金 7,144.7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表中为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 2:因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优先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减少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实
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8,941.18 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年产5万吨绿色生态有机肥项目”已经完成建设工作,在调试过程中,
发现造粒环节因物料的特殊性出现不匹配问题,正在和设备厂家配合进行设备调
整和工艺完善工作,预计2022年7月完成并办理相应验收手续,具备投产条件。
公司“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经基本完成建设工作,并投入了较长时间用
于单机调试和联动调试,在调试过程中,发现部分设备存在影响项目连续运行的
情况,经过与设备厂家多次沟通,厂家对调试中发现的设备问题进行了改造,但
仍然未能达到设计要求。在此过程中,公司结合调试运行情况启动备选方案,对
项目工艺、设备进行局部优化调整,确保项目可以达到预期效果。目前,备选方
案已具备实施条件,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谨慎投资
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
对项目进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长实施期限。
具体如下:
1、延长实施期限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
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年产5万吨绿色生态有机肥项目 2021年11月30日 2022年7月31日
2 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8月31日
2、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调整前占
调整前投 调整后投 调整后占总 调整变化
序号 费用名称 总投资比
资额 资金额 投资比例(%) 金额
例(%)
1 工程费用 8,585.06 81.13 8,585.06 81.13 0.00
工程建设其他
2 1,501.51 14.19 1,759.06 16.62 257.55
费用
3 基本预备费 257.55 2.43 0 0 -257.55
小计 10,344.12 97.76 10,344.12 97.76 0
4 铺底流动资金 237.38 2.24 237.38 2.24 0
项目总投资 10,581.50 100 10,581.50 100
说明:1、本次调整不涉及收购事项,亦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2、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网的《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优化调整内部结构未改变募投项目
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
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
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
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
影响,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
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同意公
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优化调整内
部结构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并调整内部投
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并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四)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五)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