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
地行使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除出席监事会会议
外,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听取了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重要
决策形成过程,掌握了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活动、重大事项以及董
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规范运作秩序,保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提前完成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为
周兴、于建华、杜学文,其中周兴任监事会主席。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及列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具体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第七届监 7、《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 年 4
1 事会第八 8、《关于 2020 年度与杭州中科润德生物技术发展有限
月 13 日
次会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9、《关于 2020 年度与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东宝经
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10、《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与浙江东宝艺澄科技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13、《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七届监
2021 年 4
2 事会第九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月 21 日
次会议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议案》
第七届监 3、《关于收购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股
2021 年 6
3 事会第十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4日
次会议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修
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七届监
2021 年 6 《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
4 事会第十
月 25 日 承诺相关事宜的议案》
一次会议
第七届监
2021 年 8 《关于收购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暨
5 事会第十
月 19 日 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次会议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第七届监
2021 年 8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6 事会第十
月 24 日 案》
三次会议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八届监
2021 年 9
7 事会第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月 10 日
次会议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八届监 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
2021 年 10
8 事会第二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月 28 日
次会议 3、《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第八届监
2021 年 11
9 事会第三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月 30 日
次会议
2
二、监事会对 2021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决策程序、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决议合法有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会议各项决议,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使
职权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方面进行了监督,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各期财务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等募集资金管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
金,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及日常经营发展
需要,且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 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3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其它关联方任何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其它关联方任何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情形。
(六) 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在日常经营
治理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较好地完成了内部
控制工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继续强化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
通,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召开监事会会议,
审核相关重大事项;依法出席、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做好各项议题的审
议工作,更加积极地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坚持以财务和内控监督为核心,加大监督力度。公司监事会将对公司经
营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对
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强化监督,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不
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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